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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吉出台办法
盘活建设用地

  日前,安吉县出台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管理办法(试行)(简称《办法》),以规范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行为。

  近年来,安吉县着力打造全国绿色发展标杆、城乡融合样板,民营企业、小微企业纷纷涌现,建设用地需求量日益增大。如何将存量建设用地盘活、支持社会经济发展成了迫在眉睫的要求,而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入市能有效解决这一需求。

  根据《办法》,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是农民集体以土地所有者身份通过公开方式,依法将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在一定期限内以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入股)等有偿方式交由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并以书面合同约定与土地使用者权利义务的行为。“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的工矿仓储、商服等经营性用途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方可纳入入市交易范围。”安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土资源储备中心相关负责人说。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对安吉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具有里程碑意义,将更好保障村集体土地财产权益。其根本目的是促进农民增收,促进农村发展,促进乡村振兴。”相关负责人举例介绍,过去,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前,必须先被征收为国有建设用地后再出让,对农民和村集体来说,一般只能拿到一次性征地补偿,之后便不再是土地的所有权人。而《办法》实行后,村集体仍是土地的所有权人,将直接获得更长远和稳定的土地入市收益。

  下一步,安吉县将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要求,加快出台相关管理办法等配套文件,保障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工作科学有序、高质量稳妥实施。 (章婧 沈斐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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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24 浙江日报2020-12-2400013 2 2020年12月24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