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政策性融资担保功能
为实体经济“输血增氧”
徐国栋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融资担保行业发展,将政府性融资担保作为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发展的重要环节。我省围绕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工作部署,深入实施“融资畅通工程”,持续推进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着力缓解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难题。截至2020年10月末,全省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担保业务余额830.13亿元,再担保业务余额296.30亿元,分别同比增长34.60%、44.88%。
顶层设计和体系建设逐渐完善
为建立健全科学规范的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我省陆续印发了《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融资担保行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和《浙江省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担保业务尽职免责工作指引》等指导意见。2020年,我省积极开展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认定工作,推动建立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名录,并督促市县加强监督管理,完善考核评价和激励机制。截至2020年10月末,全省融资担保机构共366家,其中,纳入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的机构共113家,实现了省市县的全覆盖。
推动省级担保平台发挥引领作用
2016年,在原省中小企业再担保公司的基础上,省财政增资20亿元组建注册资金为30亿元的省担保集团。2018年,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重大决策部署,省财政对省担保集团再增资50亿元,组建浙江省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省担保集团以原有注册资本30亿元设立浙江省再担保有限公司。此外,为进一步发挥省担保集团龙头骨干作用,提高省再担保公司的融资担保服务能力,增强其在支持中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方面的放大效应,2020年,省财政对省担保集团增资10亿元,专项用于补充省再担保公司注册资本金。
财政金融扶持力度不断加大
除了对省担保集团持续注入资本金,增强其资本实力外,省财政还出台了系列扶持政策,提升融资担保机构服务能力。一是建立风险补偿机制。对省担保集团开展符合条件的融资担保业务,根据其放大倍数和代偿率实施风险补偿,支持其可持续发展。2020年,省财政安排风险补偿资金1000万元。二是完善费用补贴政策。为鼓励省担保集团减免对市县担保机构的再担保费,降低基层负担,省财政对省级减免的费用给予适当补贴。2020年,省财政安排省担保集团费用补贴资金2000万元。三是优化经营业绩考核制度,健全激励与约束机制,优化绩效评价和目标考核,强化正向激励,推动企业规范经营、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