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38号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浙江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等五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已于2020年11月27日经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0年11月27日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浙江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等五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已于2020年11月27日经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0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