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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5版:要闻

衢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备案审查处处长李征——

“让群众从立法中找到获得感幸福感”

  近日,记者见到衢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备案审查处处长李征时,他正为《衢州市农村住房建设管理条例(草案)》忙得不可开交。当天上午市人大常委会分组审议提交的修改意见,雪片般堆满了他的桌子,李征要在第二天法规草案表决前将它们全部进行梳理,把可以采纳的意见修改进去。

  2015年7月,衢州正式获批拥有地方立法权。5年来,衢州制定了12部地方性法规,李征参与起草了其中10部。《衢州市市区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衢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衢州市餐厨垃圾管理条例》……每一部都紧盯民生关键要事。

  省委十四届八次全会提出“打造一批有辨识度有影响力的法治建设成果”,这让李征备受鼓舞:“地方立法的灵魂在于立足地方实际、回应地方发展热点难点。最重要的就是让群众从立法中找到获得感、幸福感。下一步,我们打算聚焦衢州市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围棋文化促进、居家养老服务等方面做好地方立法工作。”

  李征指了指手边的《衢州市农村住房建设管理条例(草案)》说,制定这部条例的目的之一就是提升乡村风貌。其中有条文专门规范了农房特色风貌、农房建设基本要求以及界定了乡村风貌的概念,确保法规明确、精准、可执行。在他看来,立法是努力打造省域现代治理先行示范区的重要一环。务实管用、可操作性强的地方性法规,能够促进各领域法治化水平全面提升,确保基层治理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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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的一大任务是变“规”为“法”。李征曾负责起草《衢州市城乡网格化服务管理条例》,将衢州网格化服务管理的经验成果规范转换为26条法规条文,使网格服务管理工作全方位有法可依,确保改革于法有据。“把有关文件和政策经验做法的优秀部分,用法律条文固化,把日常管理存在的问题,明确职责部门和解决路径,这样才能‘立规矩’‘保长远’。”他说。

  技术的革新,让李征看到了法规更好得到执行的可能性。“立法不难,难在法之必行。过去,我们也会考虑执行部门提出的实际困难。执法力量不足、执法成本高、违法行为难以取证,这些问题都导致立法效果受到限制。”李征说,现在各领域都在提倡数字赋能,完善的监控体系、互联互通的数据平台、城市大脑的建设都是智慧执法的好帮手。如何在法规制定中用好这些新技术,是他们今后的新课题、新挑战。


浙江日报 要闻 00005 “让群众从立法中找到获得感幸福感” 2020-12-04 浙江日报2020-12-0400004 2 2020年12月04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