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浙江省2020年
支持化解地方中小银行风险新增
专项债务省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
(2020年11月27日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查了《浙江省2020年支持化解地方中小银行风险新增专项债务省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债务管理相关规定,决定批准省人民政府提出的2020年支持化解地方中小银行风险新增专项债务省级预算调整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