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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7版:今日衢州

“清廉指数”量化
村居建设提升

毛毅 周陆萍

  为科学系统和全面客观评价清廉村居建设成果,今年以来,江山市在100个村先行试点推行小微权力清单制度的基础上,制定《清廉村居建设指数评价办法》,精准聚焦“三小一扶”事项规范运行、村“两委”干部队伍建设、清廉文化建设等3项内容,研究设置重大事项民主决策指数等8个指数、13个具体评价指标,以清廉指数为清廉村居建设划出“硬杠杠”。

  指数量化,督查深化,江山市建立督查结果月度公示、通报曝光制度。同时,结合日常监督、信访举报、审查调查、村级巡察反馈情况,组建五大专项检查组,创建“委领导带队+部门成员+乡镇(街道)纪(工)委书记+联络员”专业队伍,片区协作交叉互查、市乡联动同步检查,对全市306个村(社区)清廉村居建设情况每月督考,按月公示,公开亮晒,形成比学赶超、争先创优的建设氛围。

  为做好“清廉指数”评价后半篇文章,在乡镇(街道)对行政村(社区)评定中,江山市实行清廉村居建设“反向约谈+正向优先”双向激励。村(社)年内2次以上被通报曝光的,由乡镇(街道)党委进行约谈,年度督查结果位列所在乡镇(街道)前10%的,认定为江山市“清廉村居”示范村。

  “‘清廉指数’精准把脉,农村基层治理能力得到有效提升。”江山市纪委市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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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居建设提升
2020-11-29 浙江日报2020-11-2900007 2 2020年11月29日 星期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