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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8版:创新浙江

“综合执法+联合执法”

诸暨探索执法新模式

赵若含

  多头执法、多层执法、重复执法……这一连串问题的解决,关键在于体制机制的深层次改革。今年以来,诸暨市紧紧围绕“一支队伍管执法”的总体要求,积极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试点改革,探索“综合执法+联合执法”新模式,推动行政执法权限和力量向基层延伸和下沉。探索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后半篇文章”,诸暨又走出了关键性一步。

  据悉,诸暨市枫桥镇、次坞镇、浬浦镇等3个镇街的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从部门协作、力量整合、职能厘清等方面入手,积极推进行政执法力量向基层下沉,强化镇街统一指挥和统筹协调职责,整合现有站办所、中队执法力量和资源,组建镇街联合执法平台,建立执法协同响应机制,理顺归并执法检查、行政处罚、行政监督、行政强制等执法职能,构建科学、高效、有序的“综合行政执法+联合执法”的行政执法工作体系。

  作为全省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第二批试点乡镇,诸暨市店口镇通过推行“综合执法+联合执法”,摸索出一套“综合查一次”的联合巡查机制,整合店口镇内设置的站、所、分局的执法力量,并以“片”为主,重点案件和疑难案件按“线”开展日常管理,一改之前几顶“大盖帽”各自作战、自扫门前雪的做法,运用现有资源,整合执法力量,逐步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

  不仅如此,该市按照省、市两级政府关于综合行政执法事项划转的部署,制定了《诸暨市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内容涉及市容环境卫生、建筑业、城市绿化、市政公用、历史建筑、房地产业、生态环境、市场监管、公安交通、自然资源、林业、人防、水行政、应急管理、发展改革、经信、教育、防震、气象、农村环境卫生,共20个方面406项事项行政处罚事项。

  “职责边界清单是对常见违法行为进行分类,原则上按照许可的后续监管、未取得许可的监管、对特定对象的监管和不特定对象的监管等不同类型,分别确定监管和处罚之间的职责边界,落实业务主管部门和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的任务分工,确保行政执法工作延伸到基层‘最后一公里’。”诸暨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相关负责人说。“综合执法+联合执法”新模式的实践,为诸暨市行政处罚事项划转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提供了有力的执法保障。


浙江日报 创新浙江 00018 诸暨探索执法新模式 2020-11-27 浙江日报2020-11-2700013 2 2020年11月27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