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居积极探索乡贤助调模式 赋能基层社会治理
周国平
仙居县在县乡两级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首创设立“乡贤助调室”,充分发挥乡贤在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中的领跑作用,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成诉前、成访前,实现和谐有序、高效化解矛盾纠纷,助推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截至目前,该县矛调中心和20个乡镇街道都建立了乡贤助调室,34名乡贤担任县级中心助调员,119名乡贤担任乡镇(街道)的助调员。自“乡贤助调”模式运行以来,共参与调解各类社会矛盾纠纷287起。
创新基层治理模式、全面配置乡贤力量。今年仙居县乡贤助调室有一个统一的标准。一类乡镇(街道)聘任进驻矛调中心的乡贤助调员10人以上;二类乡镇聘任进驻矛调中心的乡贤助调员要在5人以上;三类乡镇则保证助调员3人以上。每个行政村以网格为单位必须配备1名村级乡贤助调员。
乡贤组团领办。仙居县专门成立了县乡两级“乡贤助调委员会”,配合协助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统筹开展乡贤助调工作,将一些德高望重的乡贤聘为正副主任,乡贤助调委员会视情况独立或会同矛调中心相关工作人员组团“一案一领办”,通过征询了解矛盾纠纷相关难点,调研走访相关当事人,座谈研判纠纷,进行精准调解。
乡贤限时化解。按纠纷一般、较难、疑难确定纠纷等级,确定办结时限。一般纠纷要求即时即调,最长不能超过一个月;较难的在3个月内结案,疑难案件必须在6个月内结案。对化解的案件,要求及时形成结案案卷,反馈至县矛调中心;因客观因素无法办结的,领办人要及时上报乡贤助调委员会,由乡贤助调委员会与县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分析原因后,重新研判。
乡贤后续跟踪。后续跟办是一项实现矛盾纠纷长效化解和“善治安村”的有效载体,根据“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的原则,乡贤助调室反馈建立跟进制度,每季度对矛盾纠纷进行有效的动态跟踪,提升办结成效;成效作为乡贤助调员的年终评定依据。
据仙居县委统战部相关负责人介绍:乡贤助调室设立后,矛盾纠纷化解更加便捷。乡贤助调员本来就在当地具有一定的威望,具有天时地利人和的优势,对各种矛盾纠纷,掐得准“脉”,找得到“根”,摸得着“门”。
该县一起杨梅山山界问题存在纠纷,一年来无法达成协议,乡贤助调室领办后,立即对当事双方的山林权证进行核查,现场踏勘,并同经办人、划界中介人及周边村民进行多方求证,查明双方的山界标志清晰存在,系当事一方存在误解,不到半个月就案结事了。
实现纠纷化解不出村。乡贤助调室努力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该县一起屋基纠纷自2002年来一直没有解决,一方当事人未经协商同意,擅自挖基建房,另一当事人切断施工电路。自乡贤助调室领办该纠纷后,乡贤助调员对纠纷的历史根源和原因进行全面调查,反复多次地做双方思想工作。经过背靠背、面对面10多次的协调,耗时2个多月,双方达成和解协议。
据该县社会矛盾纠纷调解中心的负责人介绍:乡贤助调室为基层治理注入了一股新鲜血液,有效激发了基层治理新的活力。尤其是在纠纷的调解中,乡贤助调员坚持原则,不偏不向,注重细节和当地习俗,这种有温度、有人情味的调解方法得到了很多当事人的认可和好评。一些村民这样评价:乡贤助调,助了和睦,调了稳定。(周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