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浙江省委 浙江省人民政府
关于表彰浙江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的决定
(2020年11月11日)
新冠肺炎疫情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遭遇的传播速度最快、感染范围最广、防控难度最大的一次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疫情发生后,全省上下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落实“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总要求,万众一心、众志成城,全力以赴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坚持“两手都要硬、两战都要赢”,打出了一场出色的抗击疫情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取得重大成果。
在这场严峻的抗疫斗争中,全省广大党员、干部始终牢记党和人民重托,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冲锋在前、忘我奉献;广大医务工作者白衣为甲,发挥救死扶伤、医者仁心的崇高精神,义无反顾、日夜奋战;广大疾控工作者、村(社区)工作人员、公安民警、企事业单位职工、下沉干部、新闻工作者和志愿者闻令而动,不畏艰险、忠诚履职;广大人民群众识大体、顾大局,同舟共济、守望相助,共同筑起群防群治、联防联控的钢铁长城。他们的英勇表现和先进事迹感人至深、催人奋进,生动诠释了生命至上、举国同心、舍生忘死、尊重科学、命运与共的伟大抗疫精神。
为表彰先进、鼓舞士气,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进一步激发全省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干事创业的责任感、使命感、荣誉感,广泛凝聚起勠力同心、共克时艰的强大正能量,省委、省政府决定,授予徐燕平等940名同志“浙江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称号,授予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传染病预防控制所等300个集体“浙江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称号。希望受到表彰的个人和集体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不断为党和人民事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仍在全球蔓延,全省统筹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任务仍然十分艰巨繁重。全省广大党员干部群众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受表彰的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为榜样,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顽强拼搏、勇担重任,为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