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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4版:要闻

海宁

清单化推动“亲清”政商交往

  本报讯 (通讯员 李扬) 近日,海宁出台《“亲清”政商交往正负面清单(试行)》,划分“双十条”交往界限,推动“亲清”政商交往行为有据可依、有规可守。

  政商交往正面清单主要包括正确宣传政策方针、认真听取企业诉求,指导企业党建工作、鼓励企业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协助开展旨在推动企业发展的招商引资、招才引智等活动,指导推动重要项目签约、重点工程开展、企业上市等重要活动等10条具体内容。

  负面清单主要包括无视漠视企业利益、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假作为,在市场准入、项目审批等环节吃拿卡要、以权谋私,干预插手企业正常经营活动、损害企业合法利益的行为等10条具体内容。

  近年来,海宁市着眼构建政企良性互通渠道,打造政企“亲清”新关系,按照“学过、管过、干过”原则,选派提前退出领导岗位干部、部门中层骨干和年轻干部等担任“驻企服务员”,为企业带去党建指导、项目申报、股改上市、审批代办等30余项服务。目前,已累计安排200余名干部担任驻企服务员,为企业纾困解难。


浙江日报 要闻 00004 清单化推动“亲清”政商交往 2020-11-09 浙江日报2020-11-0900011 2 2020年11月09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