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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依托 有机融合

越城法院创新家事纠纷诉源治理模式

马可远 徐欣然

  清官难断家务事,家事纠纷,一直是法院审理案件中的“疑难杂症”。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创新家事纠纷诉源治理模式,通过架构“三大平台”、坚持“三项结合”,始终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为推进形成家事纠纷诉源治理模式提供有力支撑。自2019年9月开展家事纠纷诉源治理工作以来,效果较为明显。

  近日,伴随着越城区婚姻家庭学校活动周结束,标志着越城法院家事纠纷诉源治理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在本次活动周中,越城法院组织举办了进社区法律宣讲、交流研讨会、在线法律咨询直播、大讲堂等一系列活动。

  婚姻家庭学校是越城法院“一室一团一校”三大平台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越城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越城法院始终贯彻调解先行、诉讼在后的家事纠纷化解理念,依托“三大平台”,推进家事纠纷诉源治理。

  走进越城法院二楼,首先映入眼帘的就是“家事调解室”。作为家事调解的主要场所,越城法院聘请了24名具备一定法律业务基础、热心家事调解工作的专职调解员,并逐步形成“法官指导,专职调解员主导,特邀调解员协同”的调解格局,同时联合妇联、司法局、村居等协同联动。2018年至今,家事调解室共调解成功家事案件1568件,调解成功率达63.3%,最大限度发挥了诉前充分引流的功能。

  此外,在越城区委政法委的领导下,越城法院与区司法局、区妇联等部门整合各方资源,共同打造“越姐姐家事爱馨团”典型品牌组织。“越姐姐家事爱馨团”由13位女性组成,她们中有机关干部、教师、律师等,成员分工明确,在越城法院设立了专门的工作室进行日常化运转,发挥家事纠纷诉源治理的领头与模范作用。

  除了依托“家事调解室”“越姐姐家事爱馨团”和“越城区婚姻家庭学校”三大平台外,越城法院还坚持“规范化与人性化”“源头化与终局性”“专业化与多元化”三项结合的模式,将家事审判真正融入家事纠纷诉源治理大格局。

  所谓“规范化与人性化”相结合,指的是越城法院对家事纠纷案件的审理、调解既遵循司法工作的一般规律,又牢固树立人性化的理念,注重保护婚姻自由与维护家庭稳定的关系,努力做到情、理、法的有机结合。

  “源头化与终局性”相结合,指的是越城法院主动将家事审判改革工作融入党委政府领导的社会治理体制,推动矛盾化解从终端裁决向源头延伸,切实发挥社会治理体制在家事纠纷诉源治理中的参与、推动、规范和保障作用。

  “专业化与多元化”相结合,指的是除了打造专业审判团队和审判区域外,越城法院还积极争取党委和政府的支持,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和单位的协调配合,动员和激励社会各界力量共同参与,推动建立司法、行政和社会相结合的多元化家事纠纷解决机制。

  通过这一系列措施,2017年至2020年6月,越城法院年均审结家事案件939件,调撤率平均为55%;2018年至2020年6月,共调解家事案件1146件,调解成功率达65.4%;同时,信访数量呈现快速下降态势,总体上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浙江日报 专版 00015 越城法院创新家事纠纷诉源治理模式 2020-11-04 浙江日报2020-11-0400006 2 2020年11月04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