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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4版:要闻

关于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表彰拟表彰对象的公示

  根据中央关于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表彰工作的统一部署,省委决定,以省委、省政府名义表彰一批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斗争中涌现出的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以省委名义表彰一批省优秀共产党员和省先进基层党组织。根据评选表彰工作部署,在各地各单位充分酝酿、集体研究的基础上,经综合评审、统筹考虑,确定龚玲等940人为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传染病预防控制所等300个集体为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拟表彰对象,梁斌等50人为省优秀共产党员拟表彰对象、杭州市西溪医院党委等100个基层党组织为省先进基层党组织拟表彰对象。

  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就拟表彰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11月2日至11月6日。对拟表彰对象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向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反映形式为电话、信函、电子邮件,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联系方式:

  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委组织部)

  联系电话:0571—87053638,0571—87053637(传真)

  通信地址:杭州市西湖区省府路8号省行政中心3号楼

  邮政编码:310025

  电子邮箱:zjkybzb@163.com

  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表彰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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