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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8版:今日温州

审评同步,永嘉乡镇自办案件提质增效

周谢龙

  “这起案件虽然案情有些复杂,但审查时间还是太长,效率评价为C,而且存在审查报告用语不规范等问题,审查质量评定为B等……”日前,在永嘉县案件质量评审小组扩大会议上,案件审理室主任在对乡镇自办案件协审的质效评查情况进行“晒分”。

  在审理小组扩大会议上“晒分”反馈办案质量,是永嘉县纪委县监委对乡镇街道自办案件开展质效评查、打造“铁案工程”的一道“工序”。今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在原有案件质量评查体系的基础上,前移质量评查关口,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开展质效评查,推动乡镇纪委自办案件提质增效。

  据了解,在之前的工作中,乡镇纪委在案件查完后进行简单的自审就直接移送给县纪委案件审理室协助审理,待案件审理室提出意见后再进行完善,存在着依赖的心理。针对这一问题,该县实行“审”“评”同步的案件质效评查机制,审理部门在案件质量评审小组扩大会议对案件办理质量进行评价,并定期在县纪委常委会上进行通报,形成倒逼机制,强化责任意识,有力促进案件质效提升。

  “为了确保案件质效评查精准科学,我们专门抽调审查调查部门、审理部门和乡镇纪委组建工作专班共同研究制定了案件质效评查的标准及评分细则,并将评定结果和考核挂钩。”永嘉县纪委县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案件质量评查主要围绕事实证据是否充足、程序手续是否规范、定性及处理建议是否准确、审查安全底线是否守牢等四方面内容设置评分细则。同时,根据案件难易程度、工作量大小、审查时限等制定案件效率评价标准。

  “我们对每个乡镇纪委自办案件都有评查打分,个性问题会及时反馈,限期整改,共性问题会定期在县纪委常委会上通报,由分管联系的班子成员对乡镇纪委进行精准指导。”永嘉县纪委县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年以来,该县纪委县监委共评查、抽查乡镇纪委自办案件50件,反馈整改问题100余个,均已整改到位。


浙江日报 今日温州 00008 审评同步,永嘉乡镇自办案件提质增效 2020-10-25 浙江日报2020-10-2500014 2 2020年10月25日 星期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