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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8版:理论周刊

坚持群众主体把好事办好

  2003年8月23日,时任浙江省委书记习近平同志在浙江日报《之江新语》专栏发表短评《把好事办好》,指出:“许多工程投资大、涉及面广、动迁人员多,涉及群众的切身利益时,我们一定要妥善处置,把好事办好。”同时他还指出,要相信群众、教育群众、依靠群众,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群众工作优势,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带着深厚感情去做工作,把思想工作做细、做实、做透,使广大群众正确处理长远利益与眼前利益、局部利益与全局利益、个人利益与整体利益的关系,充分理解和支持工程建设。习近平同志在这段话里特别强调,把好事办好,要相信群众、教育群众、依靠群众。这就要求我们在实际工作中坚持群众主体,问需于民、问计于民、问效于民,切实把好事办好、办实、办到位。

  坚持群众主体把好事办好,要问需于民。民之所望,政之所向。好事办好的前提是要了解群众的真实需求,这就要求问需于民,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真正了解群众呼声,然后作出全面、系统的分析研判和决定。社会中每个成员都有不同的需求,所提出的问题也千差万别;再则,不同时期有不同的需求。怎么来满足不同阶层群众的需求,让人民群众满意?这就得从众多的问题中抓重点、抓难点,着眼群众最迫切需要解决的困难和问题谋划项目,解决群众最直接、最关心的利益问题,而不能从主观想象出发,更不能以显现“政绩”、显示面子为标准确定办事内容。办好事就是要办群众关心期盼的事,通过一件件实事的落实、一件件难事的解决,让民生有改善、群众得实惠。

  坚持群众主体把好事办好,要问计于民。虚心问计于民,要把握群众所思所想所盼,凝聚民心民智民力;主动问计于民,才能了解真实问题和短板,把握工作主动权。问计于民要放下架子、扑下身子,虚心向群众请教,从群众中汲取智慧,真诚倾听群众呼声,让决策更加科学民主。问计于民不仅能做好具体事项,还能做好群众工作,起到解疑释惑、疏解情绪、达成共识的作用。

  坚持群众主体把好事办好,要问效于民。检验好事是否办好的标准,最终要看群众是否真正得到了实惠,群众生活是否真正得到了改善,始终把群众满意度作为检验办好事成效的标尺。要充分尊重民意,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最大限度地集中群众的智慧,使决策更为科学,效果更明显。问效于民要精准发力,从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发展最突出的矛盾入手,精准聚焦、有的放矢,好事才有办好的基础。问效于民关键要“走心”,只有把人民放在心上、责任扛在肩上,设身处地为群众着想,才能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作者单位:省政协港澳台侨和外事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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