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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7版:观点

打破“免责金牌”


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二审稿13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拟在特定情形下,经特别程序,对法定最低刑事责任年龄作个别下调。草案规定,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情节恶劣的,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应当负刑事责任。 高晓建 作

浙江日报 观点 00007 打破“免责金牌” 2020-10-14 21519177 2 2020年10月14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