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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6版:深读

在“多多益善”的同时精准施策,余姚探索基层治理新方式——

阿拉一起来

  有人说,基层治理一要人够多,二怕人太多。

  人不够,会应接不暇,导致治理的缺位;人太多,易尾大不掉,还容易导致管理的越位。

  在余姚,基层治理的“量”与“质”正逐渐找到平衡——参与社会治理的渠道充分打开,近3000个社会组织活跃在基层一线;市社会治理综合指挥中心作为治理“大脑”高效运转,乡镇街道、市直部门、社会组织实现一体化协作;智能化则让治理更“聪明”……

  基层治理在“多多益善”的同时,更应达到“精准施策”,余姚人形象地称此为“阿拉一起来”。那么,这种治理方式到底带来了哪些改变?

“触角”越来越多

变政府包揽为共同管理

  一到余姚,记者就对当地社会力量参与基层治理的活跃度和深入度感到惊讶。

  在这里,仅社区治理类的社会组织,在民政部门备案的就有2852家,平均每个社区(村委会、居委会)近10家,另有千余名“两代表一委员”以及数万名群众活跃在一线,它们共同成为余姚基层治理不可或缺的力量。

  “基层治理不能政府包揽一切,公共的事务最好共同管。”余姚市委政法委相关负责人说,2018年,基层社会治理“阿拉一起来”正式提出,当地就一直致力于为社会力量参与基层治理搭平台、理机制,创造更多参与条件。

  组织化、专业化程度较高的社会组织,成为余姚重点培育、引入的对象。

  在余姚市中心地带,有一个占地1500平方米的社会组织服务中心。2018年起,余姚每年投入百万元经费,为全市各类社会组织提供专业水平提升、项目推介、协调合作等服务。同时,该中心还针对基层治理的新需求,每年孵化约30家社会组织。它们不仅可以免费使用办公场地、基本的办公设施,还可以获得个性化的辅导和培训。

  “以前,我们也想参与一些治理的项目,苦于没有平台支持,很难被信任。”余姚市红盾社会服务中心是一家去年新孵化成功的社会组织,目前已承接该市社区矫正教育帮扶、公益活动等多个项目。

  红盾中心负责人说,当地社区矫正工作原本由基层司法人员负责,平均1名工作人员要管理近30名社区矫正人员,只能勉强完成“规定动作”。如今,除了红盾中心,还有心理援助协会、地方成人学校等10个社会组织参与社区矫正,提供的帮教活动越来越灵活多样。

  发生在余姚“两代表一委员”上的变化,则离不开“阿拉一起来”在机制上的创新。

  “去年,群众还说我们关心的都是要上会讨论的大问题。现在,他们知道遇到小事情也有解决渠道了。”余姚市人大代表陈娟芬前不久刚帮小曹娥镇群众办成了一件好事:给镇里的55个公交站点装了公交站亭,让群众候车时免受日晒雨淋之苦。

  这件事从提出到落地,前后仅两个月不到,陈娟芬自己都感到意外。因为她以前主要通过人代会等人大系统的渠道反映民生问题,需要人大——政府——部门——乡镇之间的流转,时间相对较长,一般要半年左右。

  转变始于今年,余姚进一步打通了代表委员们参与基层治理的通道。他们可以直接向乡镇反映问题,乡镇的基层治理指挥中心牵头落实,这使得很多问题实现了“一步到位”。

  目前,余姚全市1341名“两代表一委员”已提出社会治理相关问题千余个,95%以上已得到解决。

  “阿拉一起来”对群众也形成了强烈的吸引力。

  “黄山西路有一辆私家车在路上扔垃圾,车牌号是……”余姚市社会治理综合指挥中心大厅,大屏幕显示有一名司机举报前车司机车窗抛物。

  “车窗抛物原来是一道治理难题,现在成了我们一个治理典型。”该指挥中心负责信息化工作的钱灿说,以往抓车窗抛物主要靠“电子警察”定点抓拍取证,无法实现全路段和全域覆盖,对拍不到的违章行为无可奈何。

  余姚人换了个思路,鼓励车主上传行车记录仪拍到的不文明现象。举报线索被核实后,举报人可以获得积分奖励,用以兑换电话费、小礼品等。这让余姚一下子多出30多万个移动的“电子警察”,很多不文明现象随之减少。去年,群众上报车窗抛物186件,今年到8月底只有十数件。

“甩锅”越来越少 变边界模糊为权责分明

  余姚市委政法委一份调查显示:2018年至2019年,该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中重复件达3563件,占有效件总数的9.56%;而智慧城管系统平台上,未及时处理案件数有819件,占总数的1.2%……

  余姚市委政法委副书记诸剑军分析说,造成这些问题的原因,是因为缺乏统一有效的指挥,不能把各方力量“拢到一起”,致使应该办结的案事件不能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回复。

  事实上,早在2017年余姚就建成了县、乡两级社会治理综合指挥中心。“但它们尽管有实体,却没有足够的权威。”余姚市社会治理综合指挥中心主任钱瑛说,指挥中心连指挥乡镇街道、市直部门都有些吃力,更别说去指挥协调那么多社会力量了。

  而指挥中心权威不够,是因为缺乏明确的任务指派依据,尤其是面对复杂事件。

  如很多专家分析所言,基层不少事件存在职权边界划分不清晰、不准确等客观情况。宁波及周边市县也曾发生过数起部门被指挥中心指派去“越界”执法的事。执法部门无一不成了被告,又无一不输掉官司。最后,面对分管部门职权边界不明确的事件,谁都不愿牵头去管。

  在余姚,这一情况因为职责清单的制定终于发生明显改观。

  去年,余姚首创部门职责分工裁决委员会,梳理确定首批城市管理责任清单17大类149项。住宅小区内破墙开门开窗、餐饮娱乐项目噪声扰民、露天垃圾焚烧等8项老大难问题经裁决,落实了牵头处理单位,并给予他们协调处理等必要的权限。

  当时,曾有人担心这样确权定责会产生诸如随意指派、违背法治精神等的不合理、不公平。为此,裁决委员会在成员构成上做了详细安排,由市领导任组长,市府办、市纪委、市编委办和市法制办等负责人担任成员,同时在具体裁定中,也会广泛征求意见,并把最终裁定发文公布。

  在朗霞街道社会治理综合指挥中心大厅,四五名工作人员正在点鼠标、敲键盘。他们如今可以协调当地十数个部门、百余个社会组织。

  “现在的指令派出去不担心会被退回来了。”朗霞街道党工委副书记鲁定峰至今记得,去年,群众举报有人在田里焚烧秸秆等垃圾。街道先后把任务指派给城管和环保两个部门,都被以不在执法范围之内为由退了回来,等街道自己派人去处理,事发地的秸秆已烧完了。今年,所有与露天焚烧相关事件明确由城管牵头处理,基本都被消除在萌芽阶段。

  “以前搞跨乡镇联合执法,大把时间消耗在前期沟通,容易虎头蛇尾。现在有了统一协调,可以速战速决。”小曹娥镇政法委员许滨说,跨区域治理曾被基层干部视为难事,如今,全域内实现了有条理的一体化应对。

  慈余高速泗门出口,地处3个乡镇交界,路上车水马龙,秩序井然。很难想象,这里占道经营的流动摊位曾绵延500米,环境脏乱不堪。很多司机随意停车购物,安全隐患极大。

  各乡镇曾分别多次处理这一乱象。但每次他们一到,摊贩们会跑去另外的乡镇,没有跨界执法权限的执法队员只好望着那条看不到的“界线”兴叹,问题悬而未决半年多。

  今年初,在市指挥中心协调指挥下,3个乡镇一同做好处置预案,同时出动执法力量,一周之内拔掉了这个隐患点。

“大脑”越来越灵 变事后应对为事前处置

  如今,“阿拉一起来”取得的成效有目共睹。据统计,今年截至8月底,余姚全市刑事案件同比下降32.3%,民事案件立案同比下降18.86%,人民调解案件收案同比下降4.68%……群众安全感满意率进一步提升,2019年达到98.32%,高于全省1.18个百分点。

  今年3月,余姚还被选为宁波区域社会治理3个试点之一,为全市探路。

  然而,余姚人觉得“阿拉一起来”的潜力还没有被激发出来,又在智能化方面做起了文章。

  “阳明东路上有人跨门营业,请城管中队马上处理一下。现场视频已发至城市管理网上平台。”在余姚市社会治理综合指挥中心,记者看到这样一条指挥信息。但现场视频并不来自城管部门,而是共享自公安部门的“雪亮工程”系统。更特殊的是,这条信息并不是人工产生的,而是由视频智能分析系统分析后发出。

  协同治理加智能治理的潜力由此可见一斑。目前,余姚已共享“雪亮工程”相关视频5万余路,通过自主开发的视频智能分析系统,实现24小时无间断监管,破解了原来要靠现场巡逻、群众举报等方式在时间、效率方面的局限。

  “原来是一双眼睛两条腿,现在相当于有了千眼千手。”当地城管队员说,这让他们对跨门营业、违章停车等违法行为的监管更加主动,处置也更高效。

  眼下,依托智慧城市管理平台、12345群众举报热线等系统,余姚的城市大数据平台已经积累起14.6亿条数据,市社会治理综合指挥中心每月上报的信息也稳定在3万条。“我们现在多的是汇聚,缺的是有效分析研判。”余姚市委政法委相关负责人说,提升基层治理智能化能级,是一个大课题。

  去年下半年至今,余姚一直在这一课题上下苦功,初步形成了一套动态预警机制,通过对不同渠道反映的事件交汇分析,发现有问题苗头马上协调处置。

  今年4月,余姚智慧城市综合管理平台监测到余姚论坛、12345热线上有近百条关于美容美发卡退卡难的投诉,同比增长了近一倍。

  余姚市社会治理综合指挥中心协调商务、市场监管、教育、消协等单位,以及相关行业协会、各镇街网格员,对全市美容美发卡、健身卡、水果卡等预付式消费卡进行摸排后发现,受疫情影响,这类消费卡确实或多或少存在“爆雷”的隐患。相关部门马上介入处理,建立了该市预付卡登记备案制度,悄然化解了危机。

  “散是满天星,聚是一团火。”采访中,有乡镇干部这样形容“阿拉一起来”给他们工作带来的影响。不管是寻求法律的援助,还是呼叫人力支援,他们通过一部手机,就能够联系到全市范围内各种资源,遇到再复杂难办的事情也不怵。


浙江日报 深读 00006 阿拉一起来 2020-10-12 浙江日报2020-10-1200007;浙江日报2020-10-1200010;浙江日报2020-10-1200014;21460617 2 2020年10月12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