鄞州:现场核查 跟踪落实
记者 王波 共享联盟鄞州站 杨磊
本报宁波9月25日电 (记者 王波 共享联盟鄞州站 杨磊) 9月25日,宁波市鄞州区接到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投诉信访件,反映风华东方小区附近初颜美容院(427号)存在噪音扰民,二楼违规搭建及二楼人工草坪异味扰民问题。
接件后,鄞州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副区长朱剑涛带领区综合执法、生态环境工作人员及属地街道负责人,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进行调查处置。
经现场核查,信访件反映的初颜美容院系租赁日丽西路427号商铺第二层、429层商铺上下两层用于美容店营业,反映的“二楼违规搭建”实际为日丽西路427号、429号商铺二层,商铺不动产权证显示包含该部分建筑面积,属于合法建筑;反映的“噪音扰民”问题,现场发现商铺楼顶共放置有4个空调外机,其中1个属于日丽西路423号、425号商铺所有,3个属于日丽西路419号、421号商铺所有,空调外机所属商铺空置或装修、空调未使用,目前噪声检测未超标,也未发现初颜美容院的噪声源,后续区综合执法部门将继续跟进初颜美容院及其周边商铺空调外机使用可能产生的噪声问题,依法依规进行处置。同时,商铺楼顶确实铺有一处人工草坪,但现场未发现有异味,目前该草坪已移除。下一步,将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就调查核实的情况做好与问题反映人的沟通解释工作。
鄞州区委、区政府表示,鄞州区高度重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按照“马上就办、办就办好”的原则,对交办的问题坚决做到立查立改、边督边改,同时举一反三、查漏补缺,始终保持环境整治高压态势,切实解决群众关心关切的生态环境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