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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台:限期整改 举一反三

  本报讯 (记者 郑亚丽 赵静 共享联盟天台站 陆最) 日前,天台县接到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投诉信访件,反映天台县工业园区有数家化工企业通过暗管和雨水排口偷排工业废水。天台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代县长第一时间带领相关部门工作人员赶赴现场,对信访投诉问题进行排查核实。

  根据线索,该县生态环境执法人员使用无人船声呐探测仪对企业周边溪流800余米进行走航探查,查找暗管;用管路探测仪排查医化企业雨污管道。同时邀请4位环保专家,对企业生产项目合法性、产污环节、管路走向、水平衡、“三废”处理工艺匹配性进行逐一“把脉”核查。

  现场调查结束后,当地生态环境部门集体约谈始丰溪沿岸4家医化企业负责人,要求对存在的环境隐患问题立行立改,制定整改方案、整改时限,落实相关责任人员,在2020年11月1日之前完成整改。

  同时,生态环境部门结合“三服务”工作,举一反三、以点扩面,采取夜间不通知、不定期、不定时的方法加强企业排污抽查、监测,加强企业内部环境管理制度落实情况检查;在企业整治提升过程中,主动指导企业落实整改方案,推动由“整改一个问题”向“整改一类问题”提升。借助群众力量,发布有奖举报公告,鼓励周边群众和企业内部职工积极参与,对查证属实的环境违法行为最高奖励20万元。

  “我们将严格对标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要求,主动开展自查自纠,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已整改问题的‘回头看’和未整改任务的推进力度,对发现的新问题清单化、责任化、常态化加以落实。”天台县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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