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凡的日常诠释不凡的诚信
李本春 |
男,1930年3月出生,温州市公安局水上分局退休干部。他坚守“生命至上、水警有为”的誓言,41次跳入瓯江救起43名落江群众。他一生与瓯江码头相伴,退休后坚持在河边义务执勤。曾先后荣立过个人一等功2次、二等功2次、三等功7次,3次被评为浙江省优秀党员,被授予全国公安一级英模称号。
李本春 |
男,1930年3月出生,温州市公安局水上分局退休干部。他坚守“生命至上、水警有为”的誓言,41次跳入瓯江救起43名落江群众。他一生与瓯江码头相伴,退休后坚持在河边义务执勤。曾先后荣立过个人一等功2次、二等功2次、三等功7次,3次被评为浙江省优秀党员,被授予全国公安一级英模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