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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1版:创新浙江

司法救助
送去别样温暖

黄春辉 王晗烨

  近日,嵊州市检察院向陈某发放了国家司法救助金。原在嵊州工作的陈某是一起故意伤害案件被害人,因案致重伤二级。案发后,被告方无法履行赔偿责任,但陈某出院时仍需后续治疗,因无生活来源,难以负担康复治疗费用,只能与80多岁的父亲一同依靠其弟弟勉强维持生计。

  了解情况后,嵊州市检察院立即启动司法救助程序。考虑到此时陈某已返回四川老家,承办此案的检察官通过远程视频接访系统告知陈某申请国家司法救助的权利及流程;同时又联系当地检察院,委托该院协助开展社会调查等司法救助工作。

  通过两地检察机关联动,向陈某发放司法救助金2万元,其中一部分用于支付当时在嵊州所欠医疗费用,并帮其办理了争取“五保户”等申请手续,防止其“因案致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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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去别样温暖
2020-09-09 浙江日报2020-09-0900012 2 2020年09月09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