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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9版:亲历

发放集体林地地役权证 片区村民共享生态红利

丽水率先探索完成国家公园集体林地地役权改革工作

  “百山祖国家公园范围内,合湖村共有集体林地9600多亩,涉及村民430多户,地役权登记后,村民们能得到更多的实惠。”9月7日,庆元县百山祖镇合湖村村委会主任刘长松说道。

  自4月10日发放全省首张集体林地地役权证后,丽水最后一批集体林地所有权不动产权证书和集体林地地役权登记证明,日前也在景宁县英川镇榅茶口村完成办理和发放,这标志着丽水率先探索完成百山祖国家公园集体林地地役权改革工作。

  截至目前,丽水已完成百山祖国家公园规划区国有林地确权登记17宗8008.60公顷,集体林地确权登记456宗37643.47公顷,其中地役权登记455宗37643.47公顷,地役权登记率均达96.89%。

  据了解,百山祖国家公园地役权改革涉及龙泉、庆元、景宁3县(市)10个乡镇(街道)33个行政村,林地总面积48491.04公顷。片区内林地权属复杂,既有国有林,又有集体林;既有公益林,又有商品林;既有流转未到期山林,又有造林后进入采伐期山林,此外还有插花地等情况。

  为了明晰林地权属,保证百山祖国家公园自然生态系统的原真性、完整性保护,实现自然资源资产生态效益最大化,丽水在全省率先探索实践集体林地地役权改革,在不改变土地权属的基础上,建立科学合理的地役权补偿机制和共管机制。林地的所有权仍然归属于集体,其地役权则属于国家公园管理机构。

  在全面收集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森林资料二类调查、林地确权登记等资料基础上,丽水市国土勘察测绘院组建专业队伍,龙泉、庆元、景宁3县(市)抽调精干力量组建工作专班,引入无人机航拍技术,深入各村开展外业核查,通过实地调查、群众指界、现场落界、公示等方式,进一步划清国有林地与集体林地、不同集体林地之间权属边界,形成权属明确、边界清晰、面积准确的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建立百山祖国家公园集体林地权籍调查数据库,实现“一张图”管理。

  为加快山林纠纷化解,提高签约率,丽水创新实施“争议搁置”模式,组建相关部门参与的山林纠纷指导组,通过法院判决落界、现场定界调解等方式,攻坚化解林权纠纷,并按照“尊重历史,共享红利”的原则,根据双方提供资料凭证,在协商一致的前提下,实行按份共有确权登记,按比例发放地役权补偿,“该模式有力助推了百山祖国家公园规划区327宗山林纠纷妥善处置,处置率达80%以上。”丽水市自然资源局确权登记处负责人介绍道。同时,为加快改革进程,丽水还创新“集中委托”机制,按照“两决议两委托”要求,组织召开村民小组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集体研讨将设立地役权及签订地役权合同等事宜,全权委托村委会代理。

  集体林地被纳入国家公园统一管理后,片区林农不仅可获得生态补偿,还可通过林权抵押贷款获得创业资金,优先发展生态农业、生态体验、游憩等特许经营项目,优先聘用国家公园巡护管理公益岗位,无偿使用百山祖国家公园品牌标识,免费参观国家公园等,丽水地役权改革与乡村振兴、农民增收紧密结合,有效实现了生态富民、绿色发展。(每文 潘孙伟 周华)


浙江日报 亲历 00009 丽水率先探索完成国家公园集体林地地役权改革工作 2020-09-08 浙江日报2020-09-0800027 2 2020年09月08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