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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8版:深读

搭建与基层互动的桥梁

  “微法庭”是党的群众路线与司法工作专业化在基层的高度融合,也是人民法院审判权与基层群众自治组织自治权在基层良性互动的桥梁。

  作为人民法院的一项创新举措,在以下方面还可进一步探索和完善,使其更好地发挥作用:一是明确和完善“微法庭”的受理范围,建议将其框定在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等规定的法院受案范围内,确保在“微法庭”运行中法院职能不逾越法定边界,恪守法治精神。二是从人民法院司法队伍建设角度来看,可以将“微法庭”打造为人民法院司法干警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新载体,有助于法官及时了解基层实际,也有利于提升基层干部的法治思维能力。三是作为人民法院完善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要举措,“微法庭”的推广应当与民法典的实施紧密结合,让保护公民人身权、人格权、财产权的民法典精神深入人心,夯实“微法庭”的群众基础。

  (杭州师范大学枫桥经验与法治建设研究中心主任、教授余钊飞)


浙江日报 深读 00008 搭建与基层互动的桥梁 2020-09-03 浙江日报2020-09-0300020 2 2020年09月03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