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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6版:观点

  注:地块的详细规划要求以《土地使用规划条件》为准,土地成交后的总价款只包含土地出让金。

  二、竞买申请人资格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本次出让地块的竞买。

  嵊州市外的竞买人在竞得地块后须在嵊州市注册设立一家具有法人资格的新公司或子公司独立从事受让地块的开发建设。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单独申请竞买的,如竞买人竞得土地后需设立新公司,在申请报名时应当按要求如实填报新公司的出资构成,且竞得人在新注册公司中的投资比例必须在51%(含)以上;联合申请竞买的,报名时竞买申请人应当按要求如实填报联合竞买各方的信息和各方的出资比例,土地成交后,新设立公司中的出资构成必须与申请竞买时填报内容相一致。

  三、竞买申请人数字证书办理

  如有意向申请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拍卖交易,请先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联合申请竞买的,联合竞买各方均需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

  办理数字证书请参阅“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使用帮助/常见问题”,服务电话:400-0878-198;受理单位:杭州天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西斗门路3号天堂软件园E幢9层。

  四、出让资料获取

  本次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拍卖出让须知。申请人可从互联网上下载获取,有意竞买者可通过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land.zjgtjy.cn/GTJY_ZJ/)进入绍兴市嵊州市子系统,选择拟竞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即可浏览、查阅和下载本次公开出让相关资料。

  五、报名时间、竞买保证金缴纳和竞价原则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9月13日上午9时起至2020年9月22日下午4时前。

  (二)竞买保证金

  竞买保证金应当在网上报名时间缴纳到指定账户,竞买保证金缴纳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22日下午4时(应实际到账,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以银行信息系统为准)。竞买申请人按规定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经网上交易系统确认到账后才可以参加网上拍卖出让活动。

  (三)竞价原则

  1#地块:本次网上拍卖出让不设底价,采取“竞价+竞配建”的方式拍卖出让。增价幅度为100万元或100万元的整数倍。设定最高价为14700万元,在最高限价内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当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报价达到最高价时,转入竞报配建人才住房面积阶段,并以竞报配建人才住房建筑面积最多者为竞得入选人。人才住房的建筑面积标准为80~100平方米,上下浮动5平方米。竞报配建人才住房起始建筑面积为100平方米,以后每次增加面积为50平方米或50平方米的整数倍,最高竞报面积为27000平方米。配建人才住房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政府指定单位,并按视同销售缴纳有关税费,税费缴纳按规定由双方各自缴纳。

  2#地块:本次网上拍卖出让不设底价,增价幅度为100万元或100万元的整数倍,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确定竞得入选人的具体要求以地块出让须知为准。

  以上时间未特别注明的,均以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系统时间为准。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土地出让价款的支付:分二期付清,第一期在成交之日起1个月内付成交价的50%(含保证金),余款在成交之日起一年内付清。

  2.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拍卖交易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即先竞买,后审查资格。申请人应认真、全面、系统阅读《公开出让文件》《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规则(试行)》,对上述内容作充分了解,竞买申请人一旦提交申请,即视为接受。

  3.竞得入选人未通过资格审核或未按时提交资格审核材料、未按时办理受让人资格确认手续的,竞价结果无效,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出让人有权对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另行出让。竞得入选人通过资格审核后,出让人与竞得人当场签订《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30个工作日之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入选人未按时签订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竞价结果无效,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4.竞得人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转作受让地块的定金,在合同生效后抵作土地出让价款。未竞得人所缴保证金,在拍卖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需凭缴款银行回单等有关手续到嵊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嵊州市会展中心北楼三楼)312室办理竞买保证金退款手续。竞买保证金必须退至原缴纳竞买保证金的银行账户。

  5.地块内建设未明事项,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开发管理的意见》(嵊政办[2016]131号)文件执行。

  七、联系方式

  (交易业务)陈女士 电话:(0575)83110526

  (网络业务)魏先生 电话:(0575)83110526

  地址:嵊州市官河路518号408室

  特此公告

  嵊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嵊自然资规公(2020)22号

  经嵊州市人民政府批准,嵊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于2020年9月23日上午10时,以网上拍卖方式公开出让2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及规划指标要求

  嵊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9月3日

  我分公司拥有对温州市晟博文教用品有限公司的不良债权及其从权利。截至公告日,温州市晟博文教用品有限公司债权本金余额3930703.10元,计算至2020年7月30日的利息2692939.99元。该债权担保方式为抵押担保和保证担保:由应进光以其名下位于温州市龙湾区状元镇横街村李宅花苑1号楼701室房产及土地提供最高额200万元抵押担保,房产证载建筑面积190.62平方米;由温州佳艺印务有限公司、温州市龙湾状元伟霞标准件厂、缪哲伟、叶洲霞分别在相关合同约定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我分公司拟对上述债权进行公开处置,处置方式为公开竞价等,现予以公告。

  交易条件为:要求买受人信誉好,需一次性支付转让价款并可承担购买债权所带来的风险。

  对交易对象的要求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且以下人员不得购买: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止,如有购买意向请以书面形式提出。公告期内同时受理该资产处置有关异议和咨询。

  受理公示事项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0571)87836713

  传真:(0571)87836734

  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汪先生 (0571)87836736

  联系地址:杭州市开元路19-1、19-2号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资产处置公告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2020年9月3日

  桐庐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据城市规划,经桐庐县人民政府批准,桐庐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对下列地块采用拍卖方式出让。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位置及规划指标概况:

  二、拍卖出让土地受让对象:具体竞买申请要求详见拍卖出让文件。竞得者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出让合同规定的条件进行开发建设。

  三、竞得人确定方式:具体详见地块拍卖出让文件。

  四、本次拍卖出让地点: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通过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land.zjgtjy.cn/GTJY_ZJ/go_home)进行。竞买申请人可通过浙江省自然资源厅、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进入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竞买人须使用IE7.0、8.0、9.0及10(推荐使用IE8.0)浏览器登录交易系统,否则可能导致交易异常。

  五、竞买申请:参加拍卖竞买的竞买申请人可在2020年9月3日16时至2020年9月23日16时登录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land.zjgtjy.cn/GTJY_ZJ/go_home)进行报名。竞买申请人须按照拍卖须知要求办理数字证书并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符合竞买要求方可参加网上拍卖出让活动。

  六、本次拍卖报价时间:

  桐政储出[2020]39号竞买人可在2020年9月24日9时开始进行报价。

  七、本次拍卖出让详细资料请参阅拍卖出让文件。《拍卖出让文件》及地块相关资料,可以登录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浏览或下载。

  八、拍卖咨询。现场咨询地点设在桐庐县招投标服务中心(桐庐县城迎春南路258号国资大厦6楼),咨询电话:(0571)64217659、58506892。

  桐庐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桐庐县招投标服务中心

  2020年9月3日

  注:具体情况以《拍卖出让文件》和出让合同为准。


浙江日报 观点 00006 2020-09-03 浙江日报2020-09-0300018;浙江日报2020-09-0300016;浙江日报2020-09-0300017;浙江日报2020-09-0300019;浙江日报2020-09-0300021;浙江日报2020-09-0300020;浙江日报2020-09-0300030;浙江日报2020-09-0300029;浙江日报2020-09-0300031;浙江日报2020-09-0300022;浙江日报2020-09-0300023;浙江日报2020-09-0300024;浙江日报2020-09-0300025;浙江日报2020-09-0300028;浙江日报2020-09-0300027;浙江日报2020-09-0300026 2 2020年09月03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