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春贤在浙江执法检查时强调
依法治善 依法兴善
为慈善事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本报讯 8月24日至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张春贤率队来浙江就慈善法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时强调,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贯彻实施好慈善法,依法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执法检查组听取了浙江省政府、杭州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关于贯彻落实慈善法情况的汇报,先后来到杭州、绍兴等地,深入西湖教育基金会、阿里巴巴公益基金会、“尚善之家”公益服务中心、浙江省互联网公益慈善基地等进行实地检查。
张春贤对浙江省委、省人大、省政府重视慈善工作,贯彻实施慈善法的经验做法给予充分肯定。他指出,发展慈善事业,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重要体现,也是增强国家软实力和社会凝聚力、促进社会文明进步、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内在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慈善工作,推动我国慈善事业发展迈上新高度。慈善法是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表决通过的一部重要法律,为我国慈善事业发展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选择慈善法开展执法检查,是促进慈善领域法治建设的重要举措。要坚持问题导向,通过执法检查,着力推动慈善事业与社保体系相融合,发挥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的整体功效;着力推动慈善组织与基层组织相融合,促进各类基层组织、基层事业协同发展;着力推动网信技术与慈善创新相融合,拓展慈善空间,努力打造数字慈善、智慧慈善;着力推动监督管理与促进措施相融合,坚持依法适度、鼓励先进的导向,优化监管促进措施,营造善行光荣的浓厚氛围;着力推动法律实施与法律完善相融合,善于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社会问题,把法治和德治结合起来,发挥慈善涵养道德文化、优化社会资源配置的功能,实施和完善好慈善法律制度,切实促进依法治善、依法兴善。
张春贤指出,浙江省在发展慈善事业方面有着良好传统和坚实基础,要进一步把握自身优势,突出地方特色,更好地发挥慈善法实施和慈善事业创新的“重要窗口”作用,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作出更大贡献!
全国人大常委会、全国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邓凯、宫蒲光、邓丽、汪鸿雁、郑功成,全国人大代表蒋胜男、陈玮和民政部有关同志参加执法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