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太湖法院创新机制破解“送达难”
方斯剑 罗佳丽
为着力破解“送达难”问题,近日,湖州南太湖新区人民法院会同新区政法委、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场监管分局、湖州市律师协会等8家成员单位召开发布会,共同出台《关于建立统一法律文书送达地址承诺确认机制的实施办法(试行)》,率先在南太湖新区构建起了“企业+个人”全覆盖的统一法律文书送达地址承诺确认机制。
据了解,由于当事人下落不明、故意避而不见等原因导致法律文书“送达难”的情况时有发生,这让法院采取公告送达的案件量持续上升。据统计,近三年来,浙江法院系统的民商事案件中,采取公告送达方式向当事人送达法律文书的比例约在12%左右。“采取公告送达法律文书的案件送达期限比正常情况要延长120天以上,严重影响办案质效。”南太湖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建立统一法律文书送达地址承诺确认机制,就是要找得到人,确保文书送达,让“讨说法”的老百姓及时盼得来正义。
为此,南太湖法院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社会治理模式创新,建立统一法律文书送达地址承诺确认机制,在法律文书送达制度方面做了一些有益探索。笔者从发布会上了解到,该机制拓宽了适用范围,引入电子送达机制,形成了“企业+个人”全覆盖的承诺确认送达模式。各成员单位在办理工商登记、处理交通事故、调处矛盾纠纷、接受法律咨询、办理金融借贷等事项时,引导企业或个人进行线上送达地址承诺确认,经录入系统后,可实现成员单位间共享使用。此外,企业或个人可分别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湖州”微信公众号的“文书送达”模块录入法律文书送达地址,特别是针对个人居所更换相对频繁的情况,开发了实时更新功能,并向个人用户提供短信反馈提醒。
值得一提的是,办法规定法院或成员单位向当事人承诺确认的送达地址送达法律文书未被接纳的,除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或者当事人证明其自身没有过错的,视为送达;提供虚假地址、送达地址不准确、送达地址变更未及时更新、拒绝签收的应承担相应法律后果,并视情况纳入当事人信用评价体系。
“接受法律文书是当事人的法定义务,建立统一法律文书送达地址机制,目的是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益,更高效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对地址库信息,我们也会严格实行权限管理,防止个人信息泄露。”南太湖法院相关负责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