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乡带村 乡村一体
桐庐县奋力推进基层法治建设
晏 燕
以乡带村 乡村一体
桐庐县奋力推进基层法治建设
晏 燕
法治建设重点在基层,难点也在基层。为提升基层依法治理水平,桐庐县坚持法治乡镇(街道)和民主法治村(社区)一体推进,并在实践探索的基础上,形成桐庐县全面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意见,向全县14个乡镇、209个村社区整体推进。
司法所是基层法治建设的基础平台,是守护基层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赋能司法所,就是强壮基层法治“关节”。
桐庐县近日出台《司法所示范性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实施司法所干部能力提升计划,年度法治业务培训不少于40个课时;明确司法所乡镇法治办职能定位,统筹推动镇街法治建设;建立以司法所为主、公职律师补充,吸收社会律师、专家参与的法律顾问制度;落实司法所列席镇街班子会议制度等。
此外,桐庐积极培养“带头人”,夯实基层法治“基础”。一是把法治乡村和村干部换届一体谋划,落实村社干部竞选人任前法律测试,村干部任中法律培训、年终述法制度,选优配强村社带头人;二是实施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重点培养优秀的村(社区)委会干部、居民区楼道长、村民小组长等,作为专职调解员的后备人才、基层法治“带头人”。同时,加强调委会专职调解员力量建设,全面落实“一村一调解员”。
聚焦合法性审核、制度供给、精准普法等关键问题,桐庐县有的放矢、对症下药,精细化推进基层法治建设。
为提升乡镇政府依法行政能力,桐庐县出台乡镇政策决策合法性审核规范化指导意见,制定合法性审核项目清单,内容涵盖90余项审核标准。并以此为纽带,将政府重大决策事项电子信息平台向镇街延伸,实现乡镇层面决策文件全过程网上留痕管理。
针对乡村自治规范约束不够等问题,桐庐县出台法治乡镇建设指导意见,14个乡镇因地制宜落实“112”任务,即1个法治建设方案、 1个年法治工作要点、民主法治村建设和普法宣传2个工作计划。重点强化村级民主法治制度,指导建立健全村级重要事项、重大问题由村党组织研究讨论机制,全面推行村级重大事项决策“五议两公开”制度。着力加强村级“微制度”建设,开展村规民约制度调研,将矛盾纠纷依法化解的路径写入村规民约,引导推动村民之间合同在律师、司法所或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见证下签订。
让普法更为鲜活、用法更接地气,桐庐县以《民法典》普法为契机,打造33堂乡村法治课程,树立干部群众“遇到问题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法治意识。拓展普法场景应用,全面落实村社法律顾问把关制度,明确村社重大决策的处理等,没有法律顾问意见,村干部不决策、不签字、不支付。
此外,桐庐把“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作为法治乡村建设的有效载体,对创成国家级、省级民主法治村(社区)的,一次性给予20万元、10万元奖励。同时整合党建、创业、文化等乡村政策,将民主法治村创建作为其他示范村(社区)创建的基础,形成政策合力。
通过完善考核制度、加强政策激励、强化业务支撑,桐庐不断强化工作保障,让基层法治建设更有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