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地法院共护大运河
记者 沈烨婷 通讯员 沈羽石
本报嘉兴7月30日电 (记者 沈烨婷 通讯员 沈羽石) 7月30日,嘉兴、杭州、宁波、湖州、绍兴五地法院联合签署《大运河(浙江段)环境资源司法协作工作协议》,并发布《保护大运河倡议书》。
根据协议,五地法院将加强审判事务协作,构建横向和纵向系统化、常态化、制度化的一站式跨域诉讼服务协同联动机制;加强裁判规则统一,沿线法院继续推进环境资源审判专业化建设,完善“三合一”审判机制;加强审判资源共享,联合探索打造“环境司法保护一体化平台”;加强环境保护宣传,共同设立环境司法联合修复示范基地。
“大运河保护既涉及较强公益属性的文化遗产和生态环境保护问题,又涉及具有较强市场属性的旅游、水运等产业发展问题。”嘉兴中院相关负责人说,加强大运河流域环境资源司法协作是服务和保障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必然要求。
下一步,五地法院将用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保护大运河流域生态环境,实现生态环境一体化保护、一站式诉讼服务,构建资源信息共享、人员互通、优势互补、协同发展、互利共赢的大运河流域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新格局,为打造大运河璀璨文化带、绿色生态带、缤纷旅游带提供有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