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一县一特色”规范基层小微权力运行
创清廉村居 促基层治理
记者 黄彦 通讯员 周杰 刘倩
本报讯 (记者 黄彦 通讯员 周杰 刘倩) 进入暑假,丽水市莲都区黄泥墩村碧水湾景区人气爆棚,游客纷至沓来。“这个项目好,真的有效益。”该村农家乐业主刘大伯笑得合不拢嘴。此前,黄泥墩村按照“村级事务阳光票决制”的方式决定了碧水湾旅游综合体项目的落地开花。如今,不仅仅是黄泥墩村,整个莲都区在推进“清廉村居”建设的过程中都以这种做法为抓手,全面推动村级各项事务管理走向民主化、规范化。
深处浙西南大山深处的丽水,村社繁多且分布广而散。立足实际,丽水市纪委监委把建设“清廉村居”作为建设“清廉丽水”的重中之重来抓,下大力气狠抓基层小微权力的规范运行,力促社会有效治理向基层延伸。
丽水全力推进“基层线索大起底”“村(居)巡察大联动”“规范建设大提升”“小微腐败大纠治”“村监机制大促进”五大专项行动,治理突出问题。为避免各地“清廉村居”建设水平不一,全市统筹安排,以“一县一特色”推进“清廉村居”建设。
在丽水,各地不断尝试探索,形成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新机制,基层小微权力得到进一步规范。缙云出台村干部廉洁履职风险防范量化管理办法,对村干部廉洁履职风险实行“驾照扣分模式”量化管理;景宁推出村干部履职红线“二十条”,对20种廉洁履职行为进行规范;庆元建设政府资金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紧盯扶贫资金安全,强化对扶贫等关键领域的风险防控。
丽水市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丽水从小切口入手,针对某一领域形成“好方法”“好经验”,再以点带面,推动全市“清廉村居”建设,实现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