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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0版:深读

“离婚冷静期”在国外

  英国:离婚反省考虑期

  英国在1996年颁布的《英国家庭法》中,设立了反省与考虑期制度。离婚前双方必须先参加信息会议,才可以作出婚姻破裂声言。会议的目的是为离婚或财产经济事务中可能产生的问题提供相关信息,同时,也为双方当事人提供会见婚姻指导顾问的机会。当法院收到婚姻破裂声言后,在申请离婚令之前,当事人必须经过不少于9个月的反省与考虑期,若子女中有不满16岁的,最短期限增加到18个月。

  美国:离婚等待期

  美国各州在离婚登记制度中,通过设置离婚等待期来限制无过错离婚自由的滥用,既要保障离婚自由,又要反对草率地离婚。离婚等待期时间往往以婚姻中是否有未成年子女为标准来确定,有的甚至长达半年。为降低离婚率,各州也纷纷立法进行离婚指导与教育。指导教育结束后,当事人仍然没有改变离婚意愿,才可获得离婚判决。

  韩国:离婚熟虑制

  在韩国,离婚都需要通过法院办理,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情况。2008年,韩国开始在协议离婚中实施离婚熟虑制。申请协议离婚的双方有未成年子女的,必须经过3个月时间的“离婚熟虑期”;没有未成年子女的,必须经过1个月的“离婚熟虑期”。同时规定女性和未成年人在遭受到家庭暴力、无法忍受苦痛或其他紧急情况时,可申请法院决定缩短或免除“离婚熟虑期”。 (据《中国妇女报》)


浙江日报 深读 00010 “离婚冷静期”在国外 2020-07-10 浙江日报2020-07-1000017 2 2020年07月10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