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竞买对象和要求:竞买申请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但被列入海盐县土地市场黑名单、拖欠土地出让金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可单独申请也可联合申请。
三、竞得人确定方式:本次公开出让采用“竞价+竞配建”的方式拍卖出让,具体详见地块拍卖出让文件。
四、本次拍卖出让方式: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通过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land.zjgtjy.cn/GTJY_ZJ/)进行。
五、本次出让时间安排:
(一)申请人可于2020年7月10日至7月28日进入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按拍卖须知要求的材料提出申请。竞买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2020年7月28日16时。
(二)拍卖时间:
海盐县20-131号地块:2020年7月30日9时至最高价产生。
以上时间均以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时间为准,竞买保证金到账时间以银行系统记录到账时间为准。
六、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请参阅《拍卖出让文件》。
《拍卖出让文件》及地块相关资料,可以登录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浏览或下载。
七、现场咨询:海盐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420办公室(武原街道盐北路30号),联系电话:(0573)86113722,咨询时间:工作日8时30分~12时、14时30分~17时30分。
八、申请人须按照拍卖须知要求办理有效的数字证书,符合竞买资格要求,并按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与网上拍卖出让活动。
海盐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经海盐县人民政府批准,海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公开拍卖出让以下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海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7月9日
我分公司拟对上述债权进行公开处置,处置方式为公开竞价等,现予以公告。
交易条件为:要求买受人信誉好,需一次性支付转让价款并可承担购买债权所带来的风险。
对交易对象的要求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且以下人员不得购买: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止,如有购买意向请以书面形式提出。公告期内同时受理该资产处置有关异议和咨询。
受理公示事项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0571)87836713 传真:(0571)87836734
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 汪先生 (0571)87836736
联系地址:杭州市开元路19-1、19-2号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资产处置公告
我分公司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收购的对浙江兰亭高科控股有限公司的债权,债权详情如下:截至2020年5月20日,债权本金51395762.88元,利息为34385667.77元,代垫费用322571元,债权合计金额为86104001.65元(本金利息数据为我分公司内部数据,实际金额以依据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和相关法律规定计算出的具体金额为准),本次转让不含代垫费用。该债权担保方式为抵押担保和保证担保,由债务人名下位于绍兴市柯桥区兰亭镇金家店村的工业房地产为借款在4372.18万元范围内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由浙江中能建设有限公司、浙江友工机械设备安装有限公司、绍兴宝地置业有限公司分别在5450万元范围内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由杨林江、蒋亚君在5500万元范围内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我分公司拥有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收购的对浙江兰亭高科控股有限公司的债权,债权详情如下:截至2020年5月20日,债权本金35363620.34元,利息28809958.27元,债权本息64173578.61元,无代垫费用(本金利息数据为我分公司内部数据,实际金额以依据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和相关法律规定计算出的具体金额为准)。该债权担保方式为保证担保,由浙江兰亭高科股份有限公司、浙江中能建设有限公司、绍兴宝地置业有限公司在本金4000万元以及对应的罚息复利等范围内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我分公司拟对上述债权进行公开处置,处置方式为公开竞价等,现予以公告。
交易条件为:要求买受人信誉好,需一次性支付转让价款并可承担购买债权所带来的风险。
对交易对象的要求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且以下人员不得购买: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止,如有购买意向请以书面形式提出。公告期内同时受理该资产处置有关异议和咨询。
受理公示事项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0571)87836713
传真:(0571)87836734
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汪先生 (0571)87836736
联系地址:杭州市开元路19-1、19-2号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资产处置公告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2020年7月10日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2020年7月10日
我分公司拥有对桐乡市时代广场商业发展有限公司(现名:桐乡市国汇时代广场商业发展有限公司)的不良债权及其从权利。截至2020年6月17日(含当日),桐乡市时代广场商业发展有限公司债权本金余额111990565.54元,利息余额18087448.83元,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债务利息为8917248.78元,代垫费用50000元(利息、加倍债务利息数据为我分公司内部数据,实际金额以依据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和相关法律规定计算出的具体金额为准)。该债权担保方式为抵押担保和保证担保,由桐乡市时代广场商业发展有限公司位于桐乡市梧桐街道东兴街庆丰中路12号A幢商业办公房产提供抵押担保;并由保证人桐乡市创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嘉兴市豪仕登大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胡金其、皇亚萍在相关合同约定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我分公司拟对上述债权进行公开处置,处置方式为公开竞价等,现予以公告。
交易条件为:要求买受人信誉好,需一次性支付转让价款并可承担购买债权所带来的风险。
对交易对象的要求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且以下人员不得购买: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止,如有购买意向请以书面形式提出。公告期内同时受理该资产处置有关异议和咨询。
受理公示事项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0571)87836713 传真:(0571)87836734
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汪先生 (0571)87836736
联系地址:杭州市开元路19-1、19-2号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资产处置公告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2020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