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城镇:三分建七分管
江帆
日前,我省发布全国首个小城镇长效管理地方标准——《小城镇环境和风貌管理规范》。在成为全国唯一对小城镇进行全面、彻底、全域环境整治的省份之后,浙江又翻开新时代美丽城镇建设新篇章,努力让全省1010个列入美丽城镇建设范围的小城镇,成为“重要窗口”的亮丽风景。
小城镇,一头连着城市,一头连着农村;一端连接工业信息化,一端带动农业现代化。多年来,我省以镇为主导的县域经济发展势头强劲,一度占据工业经济的半壁江山。但随着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夹在现代城市与美丽乡村之间的小城镇面临着“成长的烦恼”。为此,我省近年来大力开展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让小城镇的面貌、秩序、内涵都实现了升级换代。现在的关键是,要继续在前期综合整治的基础上将小城镇建设推向前进,特别是实现治理的现代化、规范化、长效化。
我们还须看到,当前经济社会发展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亟待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发挥中国超大规模市场优势,挖掘内需潜力。而挖掘小城镇的潜力无疑是扩大内需的重要载体。目前,我国城镇化率已达60.6%,城镇人口达8.48亿,同时城镇化还处于加速阶段。新增城镇人口、城镇建设,以及消费升级,都会成为拉动内需的引擎。就这个角度而言,建设美丽城镇,不仅顺应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更能为经济社会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小城镇建设,历来三分建、七分管。小城镇要挑得起重担子,必须实现规范化、精细化、科学化、专业化管理。去年,浙江完成了全省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各小城镇在补齐环境短板、提升社会功能、激活发展活力方面取得一定成效。但从长远看,做强小城镇是一项系统性的工作,决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完成了整治之后,如何让整治成果得以巩固提升,避免时间一长走上重归散乱的老路?如何让小城镇更加宜居、更有特色、更富活力?更为关键的是,如何让小城镇的日常管理走上规范化、长效化的良性循环轨道?要回答这些问题,既需要借鉴城市的治理经验,又需要结合小城镇独有的特色。有些在新出台的《规范》中给出了答案,但仍然需要我们在实践中探索完善。
产业发展是小城镇的活力之源,历史文脉的延续是小城镇的生命力之基。北京的胡同、苏州的园林、上海的外滩……城市的特色总是当地最亮丽的名片。同样,小城镇的历史记忆、文化特色,也是最宝贵的财富。建设美丽城镇,要重视延续历史文脉,因地制宜塑造独特的风格与品位,拥有别具风格的特色标签。这是小城镇的灵魂所在,也是软实力所系。据悉,列入今年美丽城镇创建计划的169个城镇已有165个明确了“一镇一策”,正是为了向传统挖掘资源,促进乡镇之间差异定位、共建共享,相互借力、协同发展。
唯有久久为功的精耕细作,才有根深叶茂的持续发展。美丽浙江大花园中,新时代美丽城镇建设上承美丽城市、下接美丽乡村,将带来全新的发展机遇。要努力把美丽城镇打造成为我省建设“重要窗口”的亮丽风景线,为美丽中国提供小城镇建设的浙江样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