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发布改革方案
推进医保药品支付标准全覆盖
记者 郑文
本报杭州6月29日讯 (记者 郑文) 6月29日,记者从省医疗保障局获悉,《浙江省提升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功能推进医保药品支付标准全覆盖改革方案》已正式发布。
据了解,《方案》通过优化制度、完善政策、创新方式,发挥医保基金的战略性购买作用,动态调整省药械采购平台在线交易产品,实现医保药品通用名下在线交易产品全覆盖;引入动态竞争机制,建立在线交易产品进退渠道;扩大服务对象范围,鼓励定点民营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自愿进入省药械采购平台采购;推进医保药品支付标准全覆盖,规范医保药品支付政策,促进医药市场有序竞争和健康发展。
通过此次改革,我省医保药品支付标准在药品范围和定点医药机构上将实现全覆盖,对所有医保支付药品实现在线交易、实时监控,堵塞了非招标药品价格畸高的漏洞,从而提高医保基金的绩效。
《方案》自9月1日起施行,实施对象为全省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医保定点民营医疗机构和医保定点零售药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