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购买排污权可分期付款
记者 黄彦 通讯员 郑茹茹
本报讯 (记者 黄彦 通讯员 郑茹茹) 在丽水,不仅买房买车可以分期付款,购买政府储备排污权也可以分期付款了。近日,浙江人立环保有限公司首期缴纳了108万元的出让款后,可以享受5年的排污权。“一共需要缴纳271万余元,剩余的按照协议明年交。”该公司副总经理林琦森说,分期缴纳排污权出让款,极大地减轻了企业的资金压力。
5月初,丽水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关于实行政府储备排污权出让款实行有效期内分次缴纳的通知,正式推行企业购买政府储备排污权出让款有效期内分次缴纳的政策,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通知明确,原则上应当一次性缴清款项,但缴纳总金额在20万元以上,一次性缴纳有困难的排污单位,可以申请在排污权有效期内分期分次缴纳。首次缴款不低于40%,首次缴款及余款缴付时间按照《丽水市储备排污权出让电子竞价程序规定》及排污权合同规定执行。
丽水市生态补偿评估中心工作人员毛蔚莉介绍,企业申请这项业务手续流程简单,一般1至2个工作日就能办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