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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3版:要闻

开放公共数据 释放更大能量

  近日,浙江发布《浙江省公共数据开放与安全管理暂行办法》,作为省域公共数据开放办法,将推动我省公共数据开发利用迈上一个新台阶。

  公共数据,是指各行政机关以及具有公共管理和服务职能的事业单位,在依法履行职责过程中获得的各类数据资源。据了解,这类数据占全社会信息资源的近八成。

  在浙江,大数据不断赋能经济发展、社会治理,人们在日常生活中已有许多不错的体验。但在现实中,公共数据开发利用与公众的期待还有较大距离,其中比较突出的是公共数据的开放问题。由于存在信息保密等客观原因,以及部门利益保护等因素,公共数据开放遇到了不少“拦路虎”,一些部门的公共数据“犹抱琵琶半遮面”。这次通过地方立法,明确了哪些数据可以开放、哪些不可以开放,划清了边界,将倒逼相关问题的快速解决。

  公共数据开放立法是重要一步,但开放是起点不是终点。公共数据开放之后,如何更好地开发利用尤为关键。散落各处的大数据,在整合加工后才能释放真正的能量,只有在此基础上共享数据、用好数据,才有利于更好推进政府数字化转型。


浙江日报 要闻 00003 开放公共数据 释放更大能量 2020-06-19 浙江日报2020-06-1900004 2 2020年06月19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