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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5版:创新浙江

设立警示教学基地 筑牢司法环保壁垒

马可远 徐欣然

  6月5日世界环境日上午,绍兴地区首个生态环境警示教学基地在孙端街道贺家池生态公园揭牌,绍兴市生态环境局、绍兴市越城区法院相关负责人共同为基地揭牌。揭牌仪式上,还有一批特别的客人,涉污企业代表30余人,他们也共同参与了揭牌仪式。

  站在风景如画,烟波浩渺的贺家池畔,没人会想到,这里曾经是一块污染严重、生态遭到破坏的湖区。贺家池原为绍兴平原第二大湖泊,从1986年开始,贺家池被围湖筑堤建造砖窑厂,后砖窑厂被逐步关停,挖土留下的深基坑成为了废弃物暂置场所,该场所土壤受到重金属锌、铅及有机苯类物污染,此后由政府组织对贺家池区域30亩地块环境进行修复,目前土壤内重金属及有机物已满足环境修复标准并建成贺家池生态公园。

  揭牌仪式结束后,涉污企业代表30余人参观修复后的贺家池生态公园,了解贺家池区域环境修复情况,通过参观学习教育,警示涉污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要实现经济效益与生态环境相统一。

  “生态环境教学基地是以生态环境保护为宗旨,以预防生态环境恶化为目的,以生态环境破坏反面案例为教材,实现对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对民众生态环境保护意识的增强,推动民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场所。”越城区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在加强对重点案件审理工作的同时,越城区法院注重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曾前往被该院判处环境污染罪的企业开展回访,并邀请涉污企业、生态环保企业相关负责人参加环保法制培训,提示环境污染法律风险。

  2018年,越城区法院审结绍兴首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合议庭经开庭审理当庭宣判,该起案件作为全省第二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由该院院长主审,越城区检察院检察长出庭参加诉讼,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2019年共审结各类环境资源案件41件,判决刑事犯罪19件40人,探索生态修复司法举措,促使被告人主动缴纳生态修复费用360.2万元,一则案例入选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裁判规则与案例精析》。近年来,越城区法院加强部门联动,探索适用生态修复机制,引导被告人积极履行生态修复义务,对污染环境的案件依法宣告禁止令,禁止其在缓刑考验期内从事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多举措促进环境保护。

  今后,越城区法院还将加强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大气、水、土壤等环境污染案件和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重点生态功能区等相关民事、行政案件的审理,并联合越城区生态环境分局不断对警示教学基地进行完善和提升。


浙江日报 创新浙江 00015 设立警示教学基地 筑牢司法环保壁垒 2020-06-19 浙江日报2020-06-1900008 2 2020年06月19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