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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3版:要闻

省教育厅下发通知——

确保民办义务教育招生新政全面落地

  本报杭州6月11日讯 (记者 纪驭亚 通讯员 方柔嘉) 今年是全面实施义务教育公民同招、民办学校在审批地招生政策的第一年。当前,各地已陆续启动招生工作。

  记者从省教育厅获悉,为确保民办义务教育招生改革全面落实,省教育厅日前下发《进一步做好民办义务教育招生政策落地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

  按照《通知》要求,各市、县(市、区)须及时向社会公开义务教育招生监督受理电话(包括电子邮箱),及时受理群众投诉和举报。各地要填报区域内民办学校招生工作基本信息台账。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将向各市教育局调阅部分民办学校招生工作基本信息资料。各设区市和审批地县(市、区)教育局要做好今年民办学校招生的监管工作。监管内容主要包括:民办学校是否全面落实在审批地招生,是否纳入统一平台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招生计划(班级数、班额、招生学额)和招生简章是否经批设的教育行政部门核定,是否存在违规招生宣传,是否还存在游离于招生计划、招生范围、公民同招等规则之外的提前预招、跨地预招、变相掐尖、追加招生、招后调包、挂靠学籍等违规招生行为,一贯制学校是否严格执行直升的有关规定等。

  此外,各地要坚持全省一盘棋,区域统一口径,坚守政策底线,除当地党委和政府明确的政策优待对象外,不搞例外、不搞过渡、不搞变通、不打折扣。要强化属地责任,坚持“谁审批谁负责,谁负责谁监管”。当地比较热门的民办学校招生要纳入市、县(市、区)教育督导部门重点督导内容。省教育督导部门对招生问题比较突出的区域实行重点督导。今年6至9月的每月月底,各设区市教育局对本区域内面上招生政策总体落实执行情况、群众对招生政策出台和执行的满意度情况等形成书面材料,报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通知》强调,各地要加强对义务教育招生政策落地和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违规招生情况要第一时间查处通报,出现招生舆情要第一时间发声澄清,对涉及违规违纪问题的有关部门、学校负责人及责任人要依规依纪严肃问责。


浙江日报 要闻 00003 确保民办义务教育招生新政全面落地 2020-06-12 浙江日报2020-06-1200004 2 2020年06月12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