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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6版:观点

  我分公司拥有对浙江名流家具有限公司的不良债权,截至2020年5月25日,该户债权本金余额16410792.17元,利息6791594.96元(本金利息数据为我公司内部数据,实际金额以依据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和相关法律规定计算出的具体金额为准)。债权担保方式为抵押担保和保证担保:由孙德培、孔兰仙名下位于金华市磐安县安文镇横城小区63号的房地产为借款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抵押物证载建筑面积326.3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97.3平方米,土地使用权性质为住宅用地,出让,抵押担保金额250万元;由孙德培、孔兰仙名下位于金华市磐安县安文镇西苑小区10幢1号的房地产为借款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抵押物证载建筑面积220.54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56.9平方米,土地使用权性质为住宅用地,出让,抵押担保金额140万元;由孙德培、孔兰仙名下位于金华市磐安县安文镇月山路17号的房地产为借款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抵押物证载建筑面积309.3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52.4平方米,土地使用权性质为住宅用地,出让,抵押担保金额232万元;由厉航宇名下位于东阳市横店镇康庄南街230号的房地产为借款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抵押物证载建筑面积1245.63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289.6平方米,土地使用权性质为住宅用地,出让,抵押担保金额630万元;由张松良、张芝芳名下位于东阳市横店镇荆江大道的房地产为借款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抵押物证载建筑面积1176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216.8平方米,土地使用权性质为住宅用地,出让,抵押担保金额470万元;由吴洵梅、张跃芳名下位于东阳市横店镇康庄路的房地产为借款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抵押物证载建筑面积847.14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171.6平方米,土地使用权性质为住宅用地,出让,抵押担保金额400万元;并由浙江广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广深物流有限公司、张小平、孔爱芬、孔令生、李建飞、张海高、张晓英、张静、孙德培、孔兰仙、厉航宇、石鑫、张松良、张芝芳、吴洵梅、张跃芳、张爱萍在相关合同约定范围内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我分公司拟对上述债权进行公开处置,处置方式为公开竞价等,现予以公告。

  交易条件为:要求买受人信誉好,需一次性支付转让价款并可承担购买债权所带来的风险。

  对交易对象的要求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且以下人员不得购买: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止,如有购买意向请以书面形式提出。公告期内同时受理该资产处置有关异议和咨询。

  受理公示事项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0571)87836713    传真:(0571)87836734

  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汪先生 (0571)87836736    联系地址:杭州市开元路19-1、19-2号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资产处置公告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2020年6月10日

  本公司因内部管理需要,原有未带编号的公章即日起作废,同日启用公安部门审核备案公章一枚,编号为:3302250023550。

  特此公告。

  宁波天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6月10日

  公章作废公告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享有对绍兴县新天龙纺织有限公司、绍兴项群纺织品有限公司(曾用名“绍兴县项群纺织品有限公司”)、绍兴市自由风户外用品有限公司、上虞市东芳阀门有限公司、浙江浙东丝绸有限公司、浙江新洲家具有限公司、浙江欧林格法兰制造有限公司、台州金凯达橡塑有限公司的债权。截至2020年5月20日,上述债权本金余额共计68016478.52元,利息余额为98113423.72元(其中绍兴市自由风户外用品有限公司债权的利息计算至主债务人破产受理日2019年1月22日,上述债权的本金、利息实际金额以依据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和相关法律规定计算出的具体金额为准)。有意向者请登录华融网站(www.chamc.com.cn)中的业务动态栏查询详情。

  我分公司已于2019年12月18日在《浙江日报》刊登了上述债权的公开处置公告,现已有投资人向我分公司提交参与公开竞价的意向书并交纳保证金。我分公司按规定补登本次公开竞价公告,公告有效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止,有意向者可在本次公告有效期内提交书面意向书并按我分公司规定缴纳竞价保证金,若公告期间无其他投资人有明确竞价意愿并按我分公司规定缴纳竞价保证金的,我分公司拟将上述债权协议转让给现有意向投资人。

  交易条件为:要求买受人信誉好,需一次性支付转让价款并可承担购买债权所带来的风险。

  对交易对象的要求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且以下人员不得购买: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

  公告期内同时受理该资产处置有关异议和咨询。

  受理公示事项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0571)87837913   传真:(0571)87836734

  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汪先生 (0571)87836736   联系地址:杭州市开元路19-1、19-2号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资产处置公告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2020年6月10日

  我分公司拥有对宁波东星石油有限公司的不良债权。截至2020年5月27日,该债权本金余额75088888.67元,利息、罚息、复利合计53336150.53元(利息数据为我公司内部数据,实际金额以依据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和相关法律规定计算出的具体金额为准)。该债权担保方式为抵押担保加保证担保,由债务人名下位于象山县高塘岛乡孝贤湾村的11999.96平方米商服用地及946.73平方米的商业房产、8222.42平方米仓储用地、17个油罐及海域使用权、岸线提供抵押担保;宁波超星海洋生物制品有限公司持有的象山茂源小额贷款有限公司7%的股权提供质押担保;由保证人宁波超星海洋生物制品有限公司、象山超星水产饲料有限公司、戴远光、陈珊萍、贺勤沛、顾亚萍在相关保证合同约定范围内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我分公司拟对上述债权进行公开处置,处置方式为公开竞价等,现予以公告。

  交易条件为:要求买受人信誉好,需一次性支付转让价款并可承担购买债权所带来的风险。

  对交易对象的要求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且以下人员不得购买: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止,如有购买意向请以书面形式在公告期内提出。公告期内同时受理该资产处置有关异议和咨询。

  受理公示事项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0571)87836713

  传真:(0571)87836734

  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

  汪先生 (0571)87836736

  联系地址:杭州市开元路19-1、19-2号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省分公司资产处置公告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2020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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