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活资产 抱团发展
丽水村村入股“强村公司”
记者 李攀 通讯员 林森
本报讯 (记者 李攀 通讯员 林森) “有的村民做梦都没想到,不起眼的苔藓现在通过规模化种植,竟也像花卉一样变成了一门产业。”初夏的景宁县毛垟乡毛垟村苔藓基地,满眼碧绿,生机盎然。毛垟乡党委书记雷晓华说,去年,毛垟村与相邻3个行政村抱团共同出资组建了实体化运营的“强村公司”,并与丽水市润生苔藓科技有限公司签订毛垟乡苔藓种植(科普)示范基地合作开发项目,一期试种6亩多,每亩年收益达4.75万元,4个村集体经济共增收20余万元。在“强村公司”的示范带动下,今年毛垟乡的苔藓种植面积扩大到500亩。村集体增收的同时,村民也直接受益,“我们村现在有20多人在苔藓基地打工,实现了家门口就业,每人每年可以增收2万多元。”毛垟村村民吴乾仁说。
丽水市大部分农村地处山区,数量多,规模小,资源较分散,靠“单打独斗”难以有效致富增收。针对这一情况,丽水市以市场化运营模式探索组建“强村公司”,通过抱团发展,盘活各方资源,助推村集体经济快速发展。截至今年5月,丽水1891个行政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全部成为县、乡、村三级“强村公司”股东,实现村级全覆盖。
“在公司成立过程中,我们鼓励各行政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将部分村集体闲置资金入股‘强村公司’,同时也指导各地、各行政村在清产核资的基础上,将碎片化的闲置固定资产、山林耕地以及河塘水库等折价入股‘强村公司’。”丽水市委组织部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强村公司”组建后,根据各自的资源禀赋,通过自主开发农旅、能源等项目,在地方政府间“山海协作”合作框架下承担“飞地项目”实施运营等模式,增强村级集体经济“造血”功能。
青田县山口镇通过“强村公司”组织4个村联合开发闲置土地资源,建设切石坊小微产业园项目,既解决了当地石雕产业扩张的需求,也为各村增收25万余元。松阳县三都乡上田村拥有古民居等丰富旅游资源,该村实物资产、资源的经营权和使用权作价100万元,同时出资400万元与“强村公司”合力进行旅游开发,预计年收益将超50万元。
丽水市还在部分乡镇设立试点,从政府生态产品采购切入,让乡镇“强村公司”逐步承担起生态产品提供者的重要责任。景宁县大均乡对外发布了乡镇GEP(生态产品总值)核算报告,县政府根据GEP增量的2%向该乡购买188万元的生态服务产品,实现GEP增长的变现。
据统计,目前丽水各级“强村公司”已实现营利8500余万元,年分红7135.8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