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诉讼守护环境资源
记者 钱祎
本报讯 (记者 钱祎) 6月3日,省高院发布全省环境资源公益诉讼“成绩单”。2018年以来,我省法院共审结环境资源公益诉讼339件,涵盖大气、水体、土壤、固废、生物多样性等生态环境要素,其中民事公益诉讼129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209件,行政公益诉讼1件。
全省法院将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作为办理公益诉讼案件的出发点。省高院设立环境资源审判庭,实行民事、行政“二合一”归口审理;湖州、绍兴、衢州、丽水4家中院以及湖州南太湖、开化等8家基层法院设立刑事、民事、行政“三合一”归口审理专门审判庭;40余家法院成立专门合议庭,形成环境资源案专门机构、专门人员、专门审判。各地法院还在生态环境重点保护区或4A级以上景区设立环境资源法庭或巡回审判点。
下一步,全省法院将进一步健全完善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公益诉讼功能作用,为生态文明建设和省域治理现代化提供更有力的司法保障,让绿色成为浙江发展最动人的色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