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办公厅通报2019年督查激励结果
激励措施增至27项
记者 钱祎 通讯员 陈亮
本报讯 (记者 钱祎 通讯员 陈亮) 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通报,对2019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取得明显成效的9个设区市、57个县(市、区)予以督查激励,并相应采取27个方面激励政策。这是我省自2019年起连续两年对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的地方予以表扬和政策激励。
此次督查激励是在全省上下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推动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两手硬、两战赢”的形势下开展的,因此更加注重各地在落实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和贯彻“两强三提高”要求中所取得的实际成效,受激励地方典型性、示范性较强,激励导向更加鲜明。
获得督查激励的地方共分为27组,嘉兴市等2个设区市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成效明显;杭州市、义乌市等7个市、县(市、区)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成效突出;平湖市等6个县(市、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高水平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成效明显;湖州市等3个设区市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显著、生态环境建设指标优良;景宁畲族自治县等6个县(市)打好低收入百姓增收攻坚战、深入实施低收入农户高水平全面小康计划工作主动、成效明显;绍兴市等2个设区市推进大湾区建设成效明显;安吉县等6个县(市)推进大花园建设成效明显;温州市等3个设区市推进大通道建设成效明显;宁波市等2个设区市推进大都市区建设成效明显。
据统计,39个县(市、区)由于2019年落实有关政策措施取得新成绩,连续2年获得督查激励;18个县(市、区)为首次上榜;26个县(市、区)由于多项工作做得好,获得2项次以上激励。此外,在全省26个加快发展县中,16个县(市、区)获得20项次激励,体现了督查激励向基层、向加快发展地区倾斜的导向。
为进一步健全正向激励机制,推动形成担当作为、争先创优的良好局面,根据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2019年省政府督查激励措施由2018年实施的24项增加为27项,并对原有内容进行调整优化。
目前,省级有关部门正组织落实督查激励措施,指导地方用足用好政策红利,充分发挥激励措施“四两拨千斤”的杠杆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