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法律界人士解读民法典草案相关热点——
守护百姓美好生活
本报记者 钱祎 万笑影 通讯员 冯珊
有关机关要及时调查高空抛物、遗嘱可以打印和录像、骚扰电话可被认定侵犯隐私权、离婚要有30天“冷静期”……最近这段时间,正在审议的民法典草案广受关注。
这部法律包罗万象,和你我生活息息相关,被老百姓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其中一些做法在浙江也有先行先试的经验。
近日,记者专访浙江法律界人士,对民法典出台的现实意义、将给我们的日常生活带来哪些改变、对浙江经济社会发展产生什么影响等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进行剖析与解答。
回应百姓关切
你租住的房子要被房东转卖给别人,通知你立即搬走咋办?民法典草案指出:只要房子还在你租赁合同的有效期内,哪怕房屋所有权发生了变动,你也可以不搬。
业委会成立有困难怎么办?民法典草案告诉你:可以找地方政府有关部门或居民委员会给予指导或协助。
商家合同里暗藏“霸王条款”,你没看到只能接受?民法典草案说了: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必须履行提示或说明义务,否则合同可以不算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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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草案字字千钧,回应的都是民之所呼。
“这是一部以人民为中心的法典。”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常务副院长周江洪评价,民法典草案延续了民法通则保护民事权利的精神,专设一章集中列举民事权利,“这也是我国民事立法的一大特点,表明民法作为权利宣言的存在。”
在省律师协会副会长史建兵看来,将人格权独立成编纳入民法典草案不仅是最大亮点,也是一项重大创举,这意味着我国法律对公民人格利益的充分尊重,将保护“人的尊严”提升到一个全新高度,“此外,民法典草案还新设居住权制度、完善电子合同订立和履约规则、强化个人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保护等,这些都是对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积极回应。”
“立法的每个环节,都凝聚着公众对社会生活规则的最大共识。大家关心的热点难点,基本能在其中找到解决方案。”史建兵说。
他举了几个例子——物权编的一大亮点,就是增加居住权这一新型用益物权,同时对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70年到期怎么办、小区业主维权难、公共维修资金常年“沉睡”等社会热点作出明确回应。
彰显中国特色
在日常生活中,每个人都有各式各样的民事活动,也有自己的民事权利。
除民法通则外,许多法律对这些民事活动和权利进行规范,比如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婚姻法、继承法、收养法、担保法等。这些单行的民事法律比较分散,某些制度尚不够完善,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新情况新要求。
身为省政府法律顾问,省法学会学术委员会主任牛太升在为政府决策和文件起草提供法律意见时,常遇到一些法律制度上的难点问题。“编纂民法典,对现行民事法律制度系统化、法典化,并增加中国特色和时代发展要求的新内容,是改革发展和依法治国的需要。”牛太升说。
7编加附则、84章、1260条,总字数超10万——民法典是对所有民事行为的统一规定,是所有涉及民事问题的法律合体,从编纂启动之初,就备受社会各界关注。
它的创新,解答了时代命题。
专家提到,民法典草案不仅回应了互联网时代对权利保护的新需求,也反映了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新要求。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全国人大常委会结合编纂工作,对与疫情相关的民事法律制度进行梳理研究,对民法典草案作了针对性修改完善。
疫情防控期间,不少老百姓家里大人被隔离,孩子没人管,遇到这种情况不知该怎么解决。而民法典草案规定,因发生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如果家长暂时无法履行监护孩子的职责,该家庭所在的村(居)委会或民政部门就要对孩子安排必要的临时生活照料措施。
“无论在编纂方式、立法理念、体例结构还是具体制度上,民法典草案都有诸多创新元素。”周江洪强调了民法典草案的“中国特色”,既吸收世界法治文明的先进成果,又是我国法治建设经验的结晶,“敬老爱幼、禁止霸座、树立优良家风等立法表达,都传递着我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待民法典草案审议通过后,多部法律将被废止。专家们普遍认为,以法典方式确认改革开放以来对新事物的处理方式,充分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制度的自信。
为改革探索撑腰
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一些村庄的宅基地和农房资源空置浪费,但由于缺乏一定的法律制度规定,农民的土地使用权无法变为财产权,同时也引发不少有关宅基地的权益纠纷。义乌、德清等地自成为全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以来,在探索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过程中,逐渐使土地和农房资源进入市场流通,不仅让沉睡的土地“活”了起来,也为农民开拓了增收渠道。
牛太升说,土地制度改革是农村深化改革再出发的核心,也是推动乡村振兴的动力引擎,“民法典草案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相关内容作了完善,新增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可自主决定依法采取出租、入股或其他方式向他人流转土地经营权,肯定了浙江先行先试的改革成果,明确了未来改革发展路径,让我们有了持续深化改革的决心和底气。”
“民法典草案是新时代人民权利的‘宣言书’,对民事法律关系作出了顶层设计。”省司法厅立法一处处长邬呈辉说,作为一名立法工作者,他对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保护部分比较关注,“数字经济是浙江发展的一张‘金名片’,如何在保护好个人信息的同时有效促进其发展,已成为全社会面临的挑战。而民法典草案中对个人信息的定义、处理原则和条件等规定,将为我省相关立法提供参考和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