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代表团首次以代表团名义提出议案——
建议设立8·15“国家生态文明日”
本报北京5月21日电 (记者 周咏南 翁浩浩) “通过!”5月21日下午,在浙江代表团全体会议现场,随着代表团负责人话音落下,浙江代表团提出的《关于设立8·15“国家生态文明日”的议案》经全体代表讨论同意,向全国人代会提交。这是浙江代表团首次以代表团名义提出的议案。
“提出这个议案很有意义。”会议现场,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窦树华告诉记者。
建议设立8·15“国家生态文明日”,是因为2005年8月15日,时任浙江省委书记习近平在安吉县余村考察时提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15年来,“两山”理念不断在浙江开花结果:2018年,“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获联合国“地球卫士奖”;2019年,成功举办世界环境日全球主场活动,生态省建设首个通过国家验收。浙江生态文明制度创新领跑全国,绿色发展综合得分、城乡均衡发展水平均位列全国第一,可持续发展处于世界较领先水平。
记者了解到,目前,浙江、贵州、西安等多个省、市都已设立生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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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接第一版)2015年,湖州正式将每年8月15日确定为“湖州生态文明日”。
“五四村近年来大力发展生态旅游,从一个欠债380余万元的穷村,成为村集体年收入500余万元、村民人均年收入5万余元的明星村,‘两山’理念深入人心。”全国人大代表、德清县五四村党总支书记孙国文说,但目前,各地的生态日时间不统一,影响了生态文明建设的宣传规模和力度,设立“国家生态文明日”很有必要。
参与议案制定的全国人大代表、省生态环境厅厅长方敏认为,“国家生态文明日”就像是一个向全国甚至全世界广泛传播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窗口,能够为全国深入践行“两山”理念提供制度遵循和保障,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和提升生态文明建设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开拓“两山”转化通道,推动生态文明制度优势更好地转化为治理效能。
15年来,经过生态化设计、清洁化制造、无害化处理、循环化使用,把污染企业办成绿色企业,产品远销40余个国家,产值和利税分别增加130余倍和70余倍,全国人大代表、天能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张天任充分尝到了绿色发展的甜头。他认为,要通过设立“国家生态文明日”,让生态文明成为全民的一种信仰和各行各业的行动自觉,共建美丽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