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扶贫开发大事记
浙报制图:陈仰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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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8-
1985年
减缓农村贫困。推进符合中央要求、具有浙江特点的农村改革,农民人均年收入从165元增至548元,贫困人口从1200万减至500万,农民温饱问题基本解决。
浙江扶贫开发大事记
1986-1993年
启动解决区域贫困。全省农民人均收入从609元增加到1745元,农村贫困人口由500万减少到280万,取得基本消除连片区域贫困的重大进展。
1994-
1999年
贫困县摘帽攻坚。以文成、泰顺、永嘉、云和、景宁、青田、磐安、武义8个贫困县为范围,实施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于1997年率先消除贫困县,全省贫困人口下降到100万以下,浙江成为全国第一个没有贫困县的省份。
2000-2002年
百乡扶贫攻坚。以101个贫困乡镇为重点,着力消除绝对贫困。到2002年,101个贫困乡镇农民人均收入超过1500元,达到1922元,如期实现脱贫目标,浙江成为全国第一个没有贫困乡镇的省份。
2003-2007年
欠发达乡镇奔小康。以361个农民人均纯收入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的乡镇为重点,启动山海协作工程,深入推进结对帮扶,推动异地搬迁等举措。至2007年,361个欠发达乡镇农民人均收入比2002年翻番,达到4500元。
低收入农户奔小康。以全省111万户低收入农户和5200个低收入农户集中村为对象,系统开展产业开发帮扶、培训就业帮扶、下山搬迁帮扶等八大行动。到2012年,111万户低收入农户人均纯收入6260元。
2008-2012年
低收入农户收入倍增计划。于2013年启动实施以缩小收入差距、优化社会结构为导向的新一轮扶贫计划。到2015年,全面消除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4600元贫困现象,成为全国第一个高标准完成脱贫攻坚任务的省份。其间,26个欠发达县一次性“摘帽”。
2013-2017年
解决相对贫困新阶段。浙江启动低收入农户高水平全面小康计划。预计到2022年,低收入农户最低收入水平达到年人均9000元以上,有劳动力的低收入农户年人均收入水平达到18000元。
(数据由浙江省农业农村厅提供)
2018年至今
浙报制图:陈仰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