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拥有对浙江君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原名:浙江中油龙昌能源有限公司)的不良债权(及其从权利),我司拟对上述债权进行公开处置,处置方式为公开竞价等,并已于2020年3月12日于《浙江日报》刊登资产处置公告,现我司对该户资产进行补充公告。
一、拟处置债权情况
截至2020年5月10日,债权本金余额45000000元,利息为511250元、逾期利息7750000元(实际金额以依据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和相关法律规定计算出的具体金额为准)。该债权由宁波市金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位于宁波市江南路568号的商业房地产提供抵押担保,抵押物证载建筑面积5364.64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305.78平方米,土地使用权性质为商业。保证人梁炜立、姜依兵夫妇在相关合同约定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关于司法程序的补充说明
(一)民事判决情况
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一审民事判决已被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终审)民事判决予以维持并生效。判决书主要内容:
1.被告浙江君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归还原告债务本金45000000元、利息511250元、逾期利息70000元(暂计算至2019年8月28日,此后至实际付清之日止的逾期利息,以未还债务本金为基数,按年利率24%的标准另行计算);
2.被告梁炜立、姜依兵对浙江君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上述付款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3.原告有权对被告宁波市金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宁波市江南路568号的房产(不动产权证号:甬国用2009第1006655号/20091045058)进行折价或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二)已查封资产情况
除抵押物外,一审法院已查封梁炜立名下浙江君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股权、西藏华海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浙江君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50%股权)90%股权。
浙江君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工商登记行业为燃气生产和供应业,经营范围:管道燃气经营;瓶装燃气经营:液化石油气、天然气批发、零售;润滑油、塑料制品、金属矿石批发、零售;电力供应;管道工程建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西藏华海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工商登记行业为商业服务业,经营范围:对能源、天然气行业的投资(不直接从事以上经营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交易条件
要求买受人信誉好,需一次性支付转让价款并可承担购买债权所带来的风险。
四、交易对象要求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且以下人员不得购买: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止,如有购买意向请以书面形式提出。公告期内同时受理该资产处置有关异议和咨询。
受理公示事项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0571)87836713 传真:(0571)87836734
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
汪先生 (0571)87836736
联系地址:杭州市开元路19-1、19-2号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资产处置补充公告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2020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