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专题询问生活垃圾分类处置
生活垃圾如何分得清“吃”得掉
记者 翁浩浩 何双伶
本报杭州5月13日讯 (记者 翁浩浩 何双伶) 生活垃圾分类关系千家万户,如何分得更精准、“消化”得更高效?5月13日,在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全省居民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工作情况的报告后,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就居民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开展专题询问。13名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列席会议的省人大代表,与省政府及相关部门、有关单位负责人进行面对面提问交流。
目前,我省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工作阶段性成效明显:全省生活垃圾增长率从2016年的12.2%下降到2019年的0.7%,资源化利用率提高到85%,无害化处理率达100%,各项指标均居全国前列。
下午2时30分,专题询问会开始。“我们在调研中发现,生活垃圾分类认知度、参与率和准确率还不高,如何从顶层制度设计上解决这些问题?”林健东委员第一个提问。省建设厅负责人介绍,要着重从4个方面破题,包括加快立法进程,进一步厘清各方主体职责边界,规范单位、个人垃圾分类责任义务,强化刚性约束;完善生活垃圾收费制度;大力推广各地行之有效的分类模式;加大垃圾分类知识普及,增强公众垃圾分类意识,促进文明习惯养成等。
就“生活垃圾收费”的话题,徐伟金委员进一步提问,如何完善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通过价格手段促进垃圾分类和源头减量?省发改委负责人说,我省从2002年起建立垃圾处理收费制度,目前年均收取的垃圾处理费占年垃圾收集、清运、处理环节支出的约25%。为更好发挥价格手段作用,我省将研究制定促进生活垃圾分类和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的收费制度,指导各市、县逐步推行按垃圾重量计费,支持试行生活垃圾分类差别化定价和基本量低价、超基本量加价等收费制度等。
“调研中发现,我省有的县(市)还没建设垃圾焚烧和餐厨垃圾处理设施,个别在建项目进度滞后,影响了垃圾分类治理的总体成效。”田宇原委员直指不足。“末端处理设施是我省垃圾治理的弱项和短板。”省建设厅相关负责人不回避问题,并介绍说,今年全省将进一步加大处理设施建设力度,全年将建成焚烧和餐厨垃圾处理设施项目50余个,新增日处理能力两万吨以上,着力打造垃圾治理的浙江样板。
对于有害垃圾带来环境安全隐患的问题,公众十分关注。唐睿康委员提问:如何做到有害垃圾准确投放、安全处置?省生态环境厅负责人介绍,2019年全省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的有害垃圾为732吨,现有处置设施能够做到及时处置。接下来,要建立健全危险废物全过程监管机制,实行闭环管理;推动处置设施种类更匹配、工艺更先进;完善信息化平台,确保有害垃圾处置“无害化”。
下午4时许,专题询问会进入随机提问环节。
丛燕青代表通过举手获得提问机会:“废旧家具等大件垃圾怎么做好分类处理?”省建设厅有关负责人说,随着生活水平提高,大件垃圾逐渐多起来,主要包括家具及家用电器和电脑、打印机等电子产品。目前全省共建有大件垃圾处理设施58个,今后将继续推进大件垃圾回收利用处置工作,合理规划大件垃圾堆放点、集散点布局,建立完善收运处理体系,既方便居民投放,又提高大件垃圾综合回收利用水平。
在两个多小时的专题询问中,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和省人大代表们还围绕绿色包装推广使用、垃圾回收利用、农村垃圾处理、生活垃圾分类立法、财政资金投入、科技促进等生活垃圾分类处置中的难点热点问题提问。
省政府相关负责人表示,将认真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和省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切实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