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日报 数字报纸


00003版:要闻

记者回访温州商场市场——

“转供电”规范协议已执行

  本报温州5月7日电 (记者 王艳琼 张银燕 见习记者 金卓帆) 4月29日,本报对温州部分商场市场商户享受不到惠企电价现象进行报道,引起社会各界关注。5月7日,记者跟随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执法队再次开展调查,发现不少商户反馈整改情况良好,相关“转供电”补充规范协议已执行。

  此前,温州“名城广场”综合体有商户反映电费存在“糊涂账”,该局综合执法队当即核查。调查发现,综合体向商户合同标注的电费收取定价存在违规,公用电费未与商户协商合理公摊情况。该局已责令“名城广场”严加改正,严格落实惠企政策及疫情期电价优惠。要求综合体重新制定电费收取的补充协议。同时,要求物业方加强管理,承诺进一步减轻商户负担。

  该综合体物业方、温州融观精珏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杨剑海向记者出示了该单位新出台的电费收取补充协议。协议上明确标注了电费单价和公摊电费,并写明落实疫情期惠企电价。

  “名城广场”商户汪先生告诉记者,除协商电费收取,目前物业方也承诺将各项优惠及时告知商户。另外,此前报道的温州百里大厦物业方温州市百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已被鹿城区市场监管局立案查处。据了解,为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温州市市场监管局开展了转供电专项执法行动。


浙江日报 要闻 00003 “转供电”规范协议已执行 2020-05-08 20815668 2 2020年05月08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