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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2版:要闻

加强省委对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的统一领导

关于《中国共产党浙江省委员会领导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规定》的解读

  近日,省委印发了《中国共产党浙江省委员会领导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在全国网信领域首次以省委党内法规的形式对省委领导网信工作作出了全面系统的制度安排,具有首创性和开拓性。《规定》系统集成了我省网信工作实践成果、理论成果和制度成果,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的重要思想的具体行动,是加强和优化党对网信工作的领导的重要举措,是提升全省网信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的创新探索,体现了建设“重要窗口”的使命担当。

  《规定》分为总则、领导职责、领导方式、请示报告、决策落实和监督责任、附则等6章,共27条,主要体现了以下4个特点:

  一、坚持思想引领,确保网信事业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规定》突出鲜明导向,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的重要思想,全面系统将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正能量是总要求、管得住是硬道理、用得好是真本事”等一系列关于网信工作地位作用、目标任务、职责使命、实践要求的重要论述贯穿省委领导网信工作始终,为落实党管互联网原则提供依据、赋予手段、创造条件。厚植政治优势,坚持在“八八战略”统领下,一张蓝图绘到底,将实施网络强省、数字浙江战略作为省委领导网信工作的重要内容,将“最多跑一次”改革、依法治网管网、走好网上群众路线等作为省委领导网信工作的重要原则。强化领跑意识,进一步扛起“三个地”的使命担当,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勇立潮头,以省委党内法规的形式对如何加强和优化党对网信工作的领导开展实践探索、形成制度安排,为网信战线履行建设“重要窗口”的职责使命提供政治保证。

  二、明晰职责任务,持续构建和完善大网信工作格局。《规定》坚持一盘棋、一张网的工作理念,厘清了各级党委(党组)的职责分工,着力对标党中央建立统一指挥、权威高效、权责一致的领导体制机制。省委及其常委会负责领导全省网信工作,研究审议、决定网信领域大政方针、重大举措、重要事项。省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负责在省委及其常委会领导下做好全省网信工作的顶层设计、总体布局、统筹协调、整体推进和督促落实。各市、县(市、区)党委负责领导本地区网信工作,履行落实属地网络意识形态和网络安全领导责任,结合实际抓好网信领域发展战略、宏观规划和重大政策的贯彻落实、研究制定。省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负责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和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贯彻落实全省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发展战略、宏观规划和重大政策。省委网信办作为省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负责处理省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日常事务工作,负责对各市和省直有关部门网络安全和信息化的指导及对相关重大事项的统筹、协调、督促、检查、推动。

  三、优化领导机制,全面提升省委领导网信工作效能。《规定》聚焦网信工作“谁来领导”“领导什么”“怎么领导”等重大问题,创新完善了制度机制。一是定期研究机制规范化。明确了省委每5年召开一次全省网信工作会议、省委常委会每年听取一次网信工作报告、省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每年召开一次全体会议,定期研究网信工作重大问题并部署下一阶段网信工作等安排。二是双重管理制度具体化。将省委有关地方网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双重管理体制的要求细化落实到了法规层面,规定各级党委任免网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时,应当事先征求上级网信部门意见。三是请示报告事项清单化。在党章和有关党内法规既有规定基础上,对各市党委、省直各单位党委(党组)和各市党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省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各成员单位等责任主体进行请示、报告的对象和事项作出清单化规定。同时,规定省直各单位和各市涉及网信领域重大工作事项报省政府的请示、报告,应当同步抄报省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

  四、强化责任落实,着力推动《规定》落地见效。《规定》要求各有关部门、地方党委(党组)加强组织领导、细化任务分工、制定具体措施,强化队伍、技术、资金等工作保障,确保中央和省委有关决策部署在本系统本地区得到贯彻落实。明确将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纳入省委巡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专项检查的重要内容,将省委网信工作专项督查结果作为有关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和依据。明确提出要对网信工作中违反法律规章和党内法规的情况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省委在印发《规定》的通知中强调,各级党委(党组)要把学习贯彻《规定》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好学习宣传、责任落实和督促检查。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落实省委要求,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切实把我省网信领域的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要广泛学习宣传,面向各级领导干部开展多形式、多载体的学习培训和宣传阐释,创新做好《规定》的阐释解读工作。要抓好组织实施,推动各级党委(党组)强化主体责任、履行职责任务,推动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好、说好、做好、用好《规定》,深入挖掘、提炼各地各单位贯彻落实《规定》的好经验好做法。要加强督促检查,适时采取巡视与考核相结合、日常检查与综合督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各级党委(党组)贯彻执行《规定》的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


浙江日报 要闻 00002 加强省委对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的统一领导 2020-05-07 20807489 2 2020年05月07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