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人才评价管理问题不容忽视
庄未眠
近期,一则“山东出台政策破解基层留人难,万余名基层人才‘直评’中高级职称”的新闻报道引起基层人才关注。自中央印发《关于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要求建立权责清晰、管理科学、协调高效的人才评价管理体制以来,人才层次认定作为人才评价管理的前提和基础,被重视程度逐步上升,各地纷纷扩大认定覆盖范围并完善相关标准。
乡村振兴,重在人才。可是,现实中存在的一些基层人才评价管理问题,影响了人才工作的整体质量。比如,各地的人才分类标准向工业、科技等领域倾斜多,对农业领域的覆盖面较小,职业农民“成才难”成为一种现实窘境。再如,技能人才“晋升难”问题也不容忽视,部分地区中、高层次人才的分类标准中能够对应技能人才的类别较少,致使其晋升通道狭窄、发展受限。而外来人才“认定难”问题更不能小觑。人才良性流动对促进区域协作具有重要作用,但因各地人才评价体系各有特点,人才分类标准在各省甚至各市不一,导致用人单位跨区域引进外来人才后,部分人才难以与本地现有人才划分标准相匹配,资格认定缺乏依据,这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人才流动。
追本溯源,这些难题的产生不外乎两个方面因素。一方面是“唯学历、唯职称”现象和理念长期存在。单一的评价标准不仅制约了人才的成长空间,同时也造成了供给和需求错配,加剧了社会的就业紧张。另一方面,在人才工作中,有些地方更多是在“引才”上挖空心思,对引到人才后是否能够“开花结果”则关注不够;也有些地方只盯着高精尖人才,对本土农技人才关心不够。
要切实解决这些问题,需要因题施策,不妨优化人才工作考绩考核机制,科学合理制订人才工作考核指标,平衡人才引进与人才留用的考评权重,引导各地在人才“引育用留”各个方面不留薄弱点。既要打造健全、科学、统一、合理的人才评定体系,使人才得以良性流动,摆脱“认定难”的困扰,及时享受政策优惠;也要树立基础性人才导向风向标,引导全社会深化对“人才”的认识,创新多元评价方式,落实用人主体自主权,建立适应市场需求的分类评价机制,丰富评价手段,提高评价的针对性和精准性。多管齐下,精准施策,就能更好地培养造就乡村振兴需要的大批农业技能人才和新型职业农民。
【作者为温州市基层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