颜值提升、内涵丰富,浙江老旧小区这样改造——
从“改房子”到“改生活”
本报记者 方臻子 通讯员 叶啸
去年我省被列为全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试点省后,相关工作就紧锣密鼓地展开。今年,全省将改造不少于500个城镇老旧小区,总投资超过75.8亿元,受益居民28.5万户。怎么改?由谁来改?钱从哪里来?近日,省建设厅编制出台《浙江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技术导则(试行)》(下称《导则》)。
既重“面子”也重“里子”
近日,建于上世纪80年代的杭州市上城区紫阳街道新工社区正经历“微更新”,到6月底将实现“逆生长”,变身为一个功能齐全的现代化小区。
“本轮改造内涵丰富,主要围绕设施改造、环境优化、服务提升三个方面,完善老旧小区功能。”省建设厅城市建设处一级调研员郎利民介绍,《导则》提出“六个有”的目标:有完善的基础设施、有整洁的居住环境、有配套的小区服务、有长效的管理机制、有特色的小区文化、有和谐的邻里关系。
具体来说,设施改造方面,除了给小区“美颜”,还要为小区增加一批“新基建”:加装电梯、无障碍设施、智慧安防改造、停车设施、充电桩、污水零直排、通讯设施“三网融合”、养老托幼设施等。
在环境优化方面,改造要深度挖掘小区特色文化,尊重及利用具有历史文化价值的街巷和景观。
服务提升,也是改造的重中之重。《导则》提出“同步改造提升、同步服务提升”的基本原则,小区改造完成后提供配套物业管理服务,并将落实长效物业服务。《导则》“鼓励进行局部改扩建老旧小区的公共活动用房”,以提升小区的服务能力。
居民由“配角”变“主角”
据介绍,本轮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总体上以2000年前建成的、群众改造意愿强烈的老旧小区为重点,不包括已纳入棚户区改造计划的小区,但也允许“破例”。在时间上,还可将2000年后建成、符合改造条件的一并纳入;在地域上,由县城城关镇拓展至建制镇;在小区类型上,不局限于房改房、公房,将商品房、自建房也纳入改造范围。
小区怎么改?《导则》提出,按“政府引导、多方参与”的原则,积极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加强政府引导和统筹协调,动员群众广泛参与。
“坚持政府引导、多方参与,能改则改、愿改尽改,政府不大包大揽、不大拆大建,不下指标、不下任务。”郎利民说,居民是本轮改造的主角。
《导则》提出,由各地根据小区实际和居民意愿自由组合确定改造清单,并对施工验收、全周期管理等提出要求。
从民生工程到发展工程
新一轮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更强调站在拉动内需、推进制造业和服务业发展,稳定投资、加快推进基础设施建设的高度来推进,不仅是民生工程,更是一项“发展工程”。
这一轮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坚决避免房地产化,坚决守住两条“红线”:一不拆居民住房,二不动迁居民。两条“红线”一划,老旧小区改造的资金筹措,其实比以前更难。那么,本轮改造的钱,从哪里来?
《导则》要求,创新老旧小区改造投资融资机制,探索多元化融资,运用市场化方式吸引社会力量参与。在这方面,浙江已有不少成功实践。舟山市定海区以固定资产向中国工商银行定海支行申请了3.5亿元的银行贷款,用于城区老旧小区改造。金华市浦江县中山路区块老旧小区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由政府和居民共同出资,居民出资比例达到25%。
根据《导则》,老旧小区改造中应当通过整合存量房产或建设增量房产,为物业服务企业提供必要的管理办公和经营场所,并形成小区后续服务自我“造血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