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我省宣传思想工作守正创新的制度保障
——关于《中共浙江省委贯彻〈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实施办法》的解读
中共浙江省委宣传部
日前,省委印发了《中共浙江省委贯彻〈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实施办法》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立足浙江“三个地”的政治优势,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赋予浙江的“干在实处永无止境,走在前列要谋新篇,勇立潮头方显担当”新期望新使命,紧紧围绕“努力成为新时代全面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窗口”新目标新定位,以地方党内法规形式把党中央和省委的要求转化为具体的工作举措,从制度上推动党中央和省委关于宣传工作的决策部署在省域层面落地落实。
一、《实施办法》出台的背景和意义
宣传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是党领导人民不断夺取革命、建设、改革胜利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去年6月,党中央下发了《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为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省委在充分调研、集思广益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实施办法》。这是我省宣传思想工作的第一部专项党内法规,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和引领作用,必将有力推动全省宣传思想领域各项工作的不断加强和创新发展。
1.《实施办法》是我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宣传思想工作重要思想、党中央关于宣传思想工作决策部署的重大举措。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宣传思想工作摆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举旗亮剑、强基固本,正本清源、守正创新。习近平总书记高瞻远瞩、运筹帷幄,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讲话,作出了一系列重大部署,推进了一系列重大工作,推动宣传思想工作取得历史性成就、实现历史性变革。《实施办法》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宣传思想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党中央部署要求,强化政治责任,作出具体规定,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贯穿于宣传思想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
2.《实施办法》是我省坚持党对宣传思想工作的全面领导、加强宣传思想战线党的建设的重要遵循。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国理政、管党治党的一个鲜明特征,就是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同向发力、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以党内法规建设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宣传思想工作就是其中的一个重要方面。《实施办法》坚决落实党对宣传思想工作全面领导的制度规定,从制度层面强化了党对宣传思想工作的领导地位和领导作用。同时,《实施办法》鲜明突出了宣传思想工作的政治定位,规定了应当履行的政治任务,确保宣传事业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3.《实施办法》是我省坚持依法治省和依规治党相统一、提升宣传思想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的基本遵循。《实施办法》的制定出台,是我省深入贯彻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依规治党决策部署的重要成果。《实施办法》从体制机制、组织领导、保障监督等各方面,作出了许多重要的制度性安排,回答了宣传思想工作“是什么、谁来干、干什么、怎么干”等问题,不仅具有很高的政策含金量,而且具有很强的制度刚性,迈出了宣传思想工作法治化的关键一步,实现了宣传思想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二、《实施办法》的主要内容和特点
《实施办法》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中央要求,结合浙江实际,全文共13章64条,分3个板块。第一板块为总论,包括总则、组织领导两章。第二板块为主体部分,从第3章到第11章。这部分包括理论工作、新闻舆论和出版工作、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文化文艺工作、互联网宣传和信息内容管理工作、对外宣传工作、基层宣传工作、意识形态管理工作、加强党对宣传工作的全面领导。第三板块包括保障和监督、附则两章。从内容看,有以下特点:
1.聚焦首要任务,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宣传贯彻工作往深里走、往实里走、往心里走。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贯穿《实施办法》的鲜明主题和突出主线。浙江作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重要萌发地,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既有优势,更有重要责任。《实施办法》规定,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努力争当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排头兵,深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浙江的萌发与实践研究。同时,对加强党的创新理论的学习宣传、研究阐释,用好“学习强国”学习平台等提出具体要求。这些制度规定,有利于更好地推动党的创新理论由“入眼入耳”向“入脑入心”转化,用伟大思想凝聚人心、滋润人心、照亮人心,引导人们从中学立场学观点学方法、找钥匙找路径找答案。
2.突出自身优势,强化浙江“三个地”和“重要窗口”的政治站位。《实施办法》既贯彻了党中央关于宣传思想工作的重要部署,对表对标、全面落实;又立足于浙江作为“三个地”和“重要窗口”的使命担当,从理论舆论、文化文明、网络内容建设和管理、意识形态管理、基层工作等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实施办法》明确提出,要不断推出与浙江“三个地”相适应的精品力作,着力打造思想高地、舆论高地、文化高地、文明高地,推动我省宣传思想工作继续走在前列。
3.体现工作要求,努力为省域治理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实施办法》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四届六次全会精神,着重在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的根本制度,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文化建设制度,健全人民文化权益保障制度,完善坚持正确导向的舆论引导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的文化创作生产体制机制等方面,作出具体的制度规定,彰显宣传思想工作统一思想、凝聚力量、服务大局的重要职责,为推进省域治理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实施办法》规定,大力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高水平建设信用浙江;加快“最多跑一次”改革向公共文化设施延伸覆盖,提高基本公共文化服务质量;理顺国有文化资产管理体制,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等。这些规定为实现宣传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更为完善的制度设计。
4.着眼实践创新,深入总结浙江宣传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实施办法》通过刚性的法规制度对实践中形成的创新举措、打造的品牌载体加以固化,有力推动实践创新转化为制度成果。《实施办法》将近年来我省宣传思想工作进行的实践探索、坚持的创新举措、形成的品牌载体,从制度规范层面加以固化,推动实践创新转化为制度创新。《实施办法》规定,建立重大决策前专题学习机制,健全领导干部赴机关、高校和基层作形势政策报告制度,总结推广基层宣讲创新载体,形成党的创新理论“飞入寻常百姓家”的基层模式;深入实施浙江文化研究工程,做大做强省级重大新媒体传播平台,加快建设全国影视产业副中心,等等。这些规定,都是对近年来浙江宣传工作实践探索的经验总结和提升,有利于引领和推动宣传工作不断守正创新,更好地为推进“八八战略”再深化、改革开放再出发,建设“两个高水平”提供思想保证、舆论支持、精神动力和文化条件。
5.强化问题导向,着力在补短板、强弱项上先行探索。《实施办法》聚焦我省宣传思想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和基层反映强烈的现实问题,通过制度创新,加以推动解决。《实施办法》规定,加强宣传干部队伍建设和管理;加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按规定设置高校思政课教师和辅导员岗位;加强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中心)工作人员配备,为加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所)、农村文化礼堂管理运行提供人员保障;建立农村文化建设经费保障机制,积极支持基层文化建设等。这些规定聚焦当前基层宣传力量相对不足等突出问题,有利于夯实宣传思想工作基层基础。
三、抓好《实施办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
省委在印发《实施办法》的《通知》中强调,各级党委(党组)要把学习贯彻《实施办法》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抓好宣传解读和督促检查,确保《实施办法》的各项规定落到实处,为“两个高水平”建设提供有力思想文化支撑。下一步,将从4个方面加以推动落实。
1.加强学习宣传。推动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将《实施办法》作为重要学习内容,安排专题学习研讨。面向广大党员干部开展多形式、分层次的学习培训,更好地把握主要内容、基本精神和具体规定。加强对《实施办法》的宣传解读,让干部群众准确了解新时代宣传思想工作的方针政策,掌握我省宣传思想领域的重要制度要求。
2.抓好贯彻落实。推动各级党委(党组)压紧压实宣传思想工作的政治责任,强化制度意识、抓好制度执行,把党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落实到位。加强对《实施办法》执行情况的指导,推动有关方面认真对照制度规定,逐条逐项查找短板,采取有力举措,推动我省宣传思想工作实起来强起来。
3.强化法治建设。以《实施办法》为主干,加快完善有实践需求的党内法规和政策文件,逐步形成比较完备的宣传领域法规制度体系。各级党委宣传部门要适应机构改革后的新情况,进一步理顺工作职能、工作流程,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开展工作的能力。
4.注重工作监督。推动各级党委(党组)切实将宣传思想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纳入监督执纪问责范围。适时组织开展《实施办法》贯彻落实情况专题调研,推动解决现实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提高我省宣传思想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